郴州一中招生政策
法律解析:市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在我市参加2021中考的北湖区、苏仙区(以下简称“两区”)及市属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我市其他县市参加2021中考但户籍在两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县内公办普通高中只能招收在我市参加过2021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在我市其他县市参加过2021中考但户籍在我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辖区内招生计划(即第三批招生时,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未满招的民办学校可面向全市招募志愿者)。市级以上具有足球、篮球、排球、传统体育和艺术教育特色的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自主面向全市招收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对应、符合专项招收条件的体育艺术生。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不得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0%。
法律依据:2021郴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第二条。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2021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北湖区、苏仙区(以下简称“两区”)及市属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2021在我市其他县市参加中考但户籍在两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县内公办普通高中只能招收在我市参加过2021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在我市其他县市参加过2021中考但户籍在我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辖区内招生计划(即第三批招生时,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未满招的民办学校可面向全市招募志愿者)。市级以上具有足球、篮球、排球、传统体育和艺术教育特色的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自主面向全市招收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对应、符合专项招收条件的体育艺术生。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不得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