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教育局电话
1.办公电话:0354-5868138。
2.纪检监察室:0354-5868083。
3.人事单位:0354-5868126。
4.教育单位:0354-5868165。
5.金融股:0354-5868075。
6.教师单位、仪器站、工会:0354-5868046。
7.政教处:0354-5868039。
8.招生办:0354-5868081,5868095。
9.政研室:0354-5868122。
10,教研室:0354-5868048。
扩展数据
平遥县教育局的职责:
1、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研究提出本县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起草关于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2、根据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本县的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协调发展和农科教结合,培养各类人才,提高全县广大劳动者的素质。
3、根据县教育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教育发展规划、基建计划、招生计划;分配和管理全县教育专项资金;对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收集和统计全县的教育资料。
4.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中小学办学体制和管理制度,调整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
5、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劳动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行政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任免事项;负责全县中小学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管理全县的学前(幼儿)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深入督导评估。
7、分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制定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考核、选拔、培训和进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奖惩工作;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管理中小学的设置;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8、负责全县学历教育和学籍管理;指导和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指导和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负责派遣;负责民办学校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指导。
9.组织开展县级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群众组织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10,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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