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如何解释这道题的c.d选项?

C项:押宝举重,吴某与对方形成幸运合同关系,吴某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其伤残。对方与吴某进行了这样的打赌,这使得吴某陷入了受伤的危险,这是非法的。损害事实(残疾)也存在。在民法中,因果关系的认定相对宽松。虽然损害是吴某本人造成的,但吴某的行为正是因为对方与吴某打赌,使吴某处于危险之中,所以可以确定为因果关系。如果存在较大的受伤可能性,且对方和普通人能够预见,那么即使没有故意或放任,至少也存在过于自信的主观过错(相信吴某不会致残),所以存在主观过错。所以赌注的另一方侵犯了吴某。即使在投注时约定由吴某承担伤害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第1项,“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此免责协议无效,对方仍需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具体情况是举重物致人损害的风险极小,且对方和一般人不能预见,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损失”,那么下注的对方也需要分担损失。c错误。

D项:《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邀请他人饮酒或劝酒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在于“前一行为产生作为行为的义务”这一规则,不履行作为行为的这一义务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邀请他人饮酒,应当承担妥善安排和救助醉酒人员的义务;而如果放任不管,就违反了这一义务,所以构成违法不作为,应当对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他请郑喝酒,产生了一个义务,就是必须妥善安置和救助郑,保证他的人身安全。郑某醉酒,其也让郑某醉酒,违反了妥善安置和安全保障的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d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