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的选择模式
项目合同模板的选定雇主: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承包商:_ _ _ _ _ _ _ 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项目地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项目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项目范围和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 _ _ _ _平方米。(有关个别项目的详情,请参阅项目清单)
第2条项目期限
1.本项目合同总工期为_ _ _天(日历天从开工日算起)。
2.本项目的开工日期为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月_ _日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人未向承包人交付施工场地、进场道路和施工用水,或未按要求接通电源,影响承包人施工场地。
(2)明确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在提交给承包人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理、修改、更换、替换,延误施工进度。
(3)不在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造成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不符合设计规定,工程量增加影响进度。
(4)施工过程中,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5)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工程师代表无故延误签证手续,影响下道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采购材料差价款,影响施工进度。
(7)工程进度受自然灾害影响(如自然原因引起的台风、洪水、火灾、地震等)。)是人类无法抗拒的。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
2.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总价应作相应调整:
(1)双方确认的合同总价临时估价变更;
(2)合同期内政策调整引起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等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施工中新增的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其他材料的供应方式,由双方协商按照附件_ 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种材料、有色金属、部管物资、二类和三类电机产品由业主供应至现场或指定地点。如果货物在指定的交货地点以外交货,超程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应在投标、订货、供货和商检后交付给承包商。提前到货的设备由发包人保管在仓库内,安装时交付承包人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中规定的以外,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应由承包人提供。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有合格证,并进行检查和验收。材料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已经进场的材料,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运出场外。
(5)如果发现不合格材料,供应商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任何一方对检验合格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有异议时,可以复验。产品经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果产品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建筑材料、设备、构件等。无合格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双方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因重大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建筑构配件,应做好签证记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强迫方承担。
3.材料差价与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人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人采购供应的,应根据指标性质和政策调价、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逐项计算原差价或预算差价,发包人负责补足差额。差价未计入合同成本的,不得计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人以实物提供的主要材料,按照发包人以实物提供的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
(3)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外,如果发包人指定生产厂家和品种供承包人采购和供应其指定的材料和设备,应据实结算价款。
(4)发包人委托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价格收取,包干使用,发包人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性支付。
(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材料设备。如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符,承包人应协助调剂使用,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币元的劳务费(或承包人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木材指标、实物、硬杂木按有关规定办理,数量差、差价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进行施工,并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工程师代表的监督和检查。
2.雇主雇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和任务通知承包商。
3.承包商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他们的姓名、身份和分担的工作。
4.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资料复印件、设备合格证、试验、压力试验、试验和报告等。材料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和业主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经承包商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_ _小时内到现场检查,签证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经质检部门确认合格后,承包人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人予以认可并办理验收手续。提出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查通过者的费用;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和其他有关技术检验的规定。这是一次单独的试运行,应由承包商进行。无论谁负责试车,双方都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
试运行所需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和技术服务费用由发包人提供。定额中包含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未计入定额的,由发包人承担。
7.对于设备安装工程,承包人应会同发包人向安装单位办理竣工工程(设备基础)的中间交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验收规范和国家颁布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按规定整理和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并签发竣工通知。验收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移交验收证书,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管理。如果发包人延误接收工程,由此造成的保管费用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如果在交接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需要返工,应明确责任。因施工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应按照验收时双方约定的时间负责修复。竣工日期应为最终检验合格的日期。
10.未经验收的竣工工程,在工程竣工前由承包人保管,发包人不得使用。已被用人单位使用的,视为已提交。由于承包人原因,应移交验收而未移交验收的工程,按延误工期条款处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由承包人填写,竣工验收后移交给发包人。
因施工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在约定的时间修复。如果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拒绝维修,发包人可以动用预留的保修金进行维修,超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人交付的设计图纸、规范和相关技术资料是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人和承包人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批准,并在修改前_ _天办理设计修改协议书。设计变更协议经发包人签署后,承包人方可实施。商定清单和修改图纸的份数与施工图纸相同,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后的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体积)增加、结构变更、超标、技术变更、地质条件不真实时,责任方应对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搬迁、积压材料和构件的实际损失)负责,并调整合同费用。
4.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5.当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人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并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及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条件不符,如地质、地下水条件等,设计文件中注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不清晰或有错漏,图纸与规范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注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特殊困难。
已确认的事实必须在时限内解决。因未能如期解决问题而导致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的事项
1.雇主
(1)办理征地、青苗、树木补偿、墓地搬迁、房屋拆迁、障碍物拆除(含架空、隐蔽),提供隐蔽、障碍物相关资料;
(2)开工前,对建筑红线外的“三通”和红线内的场地进行平整;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红线图内提供离建筑物不超过_ _ _米的水电接驳点,并安装水电表,以便承包商按表收费;负责红线外出入道路的维护;
(3)根据施工区域的供水、供电、水压、电压等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低于合同建筑面积_ _%的建设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和临时占用道路、爆破、临时铁路专用线,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 _天内(以最后签署的图纸为准),向承包商提供_ _套完整的建筑安装技术资料;
(6)确定建(构)筑物的道路、线路、下水道的定位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有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形成三方签字的交底纪要,并在_ _天内发放到相关单位;
(8)审核承包商的月进度报告,及时向承包商支付进度款;
(9)根据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计划表及时组织供应,材料设备由发包方提供,以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办理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签证及其他必要的签证;
(11)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配合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决算,及时结算工程财务和尾款。
2.承包人
(1)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的水、电、道路及临时设施建设;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水电计划、竣工通知单、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发送给发包人和相关单位;
(3)按照双方约定的分工范围采购、供应和管理材料设备;
(4)每月月底前_ _天向发包人提交月度施工计划,属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的月进度报告(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竣工交付;
(6)工程竣工前,应保留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并清理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与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免费修复工程质量问题。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 _天内,发包人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 _的预付款,共计人民币_ _元。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 _天内根据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当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总价的_ _%时,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将按比例逐步扣除。
3.当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总价的_ _%时,不再按进度支付。竣工验收后_ _天内支付_ _ _%的价款,并将_ _ %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保修期满后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本息。
4.发包人拖欠进度款或尾款的,按银行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如确实因发包人违约、采购材料支付不畅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人停工或窝工,由发包人承担。
6.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应根据下列情况处理:
(1)结算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为依据;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结算包干费用,包干范围内的费用按_ _及其他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 _等有关规定结算。
;
(4)不含材料的包干项目,按预算定额中规定的人工费、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项目按中标价格结算,超出中标范围的工程费用按_ 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人应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 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发包人和经办银行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结算文件后_ _天内完成审核。到期未提出异议的,经办行审核同意后向承办行拨付资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奖励的规定
1.承包商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负责无偿返修或返工。如果由于修理和返工而延迟交货,则按合同总价的%支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按合同总价的%支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商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责任,不仅应顺延竣工日期,还应赔偿承包人的实际损失。
(2)因设计变更和设计错误造成工程停建、延期或停工的,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因停工、窝工、返工、转运、人员和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造成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4)如果验收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逾期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_ _%。
3.发包人对工期有提前要求的,可实行提前竣工奖。根据合同工期,发包人将每天提前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_ _%。
优秀工程奖每平方米_ _元。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别条款
在特殊情况下,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协商专用条款。
第十二条补充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清单(附件1);(2)所有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附表2): (5)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文件。上述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直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尾款。
本合同正本_ _份,发包人持_ _份,承包人持_ _份,分别报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国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证书(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处理程序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认证(公示)机关(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名):授权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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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电动悬挂:电动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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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地点: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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