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江苏省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成绩

第十二届江苏省师范生基本功大赛结果如下:

马在江苏省第十二届师范学校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得中学生物学科组一等奖。王波和王海霞在第十二届江苏省师范学校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中学生物组三等奖。

一,师范生的培养目的

为全省农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乐于奉献、多才多艺、素质全面的本土化乡村教师。农村学校是指县级政府以外的乡镇、农业街道、乡村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生方式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校年度招生管理,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由县(市、区)根据志愿申报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定向招生、择优录取。如果没有提前录取批次,不影响正常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三,招生对象

当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其生源为县(市、区),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被录取的师范生入学前与其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培训工作:

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机构办理入学手续。培训期间不迁户口,不改户口,不改专业。培训机构为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师培训项目。师范教育历史悠久,条件好,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欢迎。

动词 (verb的缩写)就业政策

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报,根据综合成绩选择到有空缺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采用培训机构考试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县(市、区)确保到农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岗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