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选调生考试的对象是谁?
选拔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仅限应届毕业生,不含委托毕业生、定向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位、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志于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乐于奉献,自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在编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4)学习成绩优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院校为本科院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取得。
(5)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须达到陕西省选调生当年公告规定的年龄。已经参军的可以放宽两年。
(六)在校期间(含本科研究生)获得院(系)以上奖励,或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或已参军入伍。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和特定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质、经历、资格证书等的期限。调动条件或职位所要求的,除非明确要求,是当年的2月。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的,经审查政治素质不达标的,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