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谈谈你对税收工作和纳税服务的理解。如何做好这项工作?
第一,更新纳税服务理念,建立平等关系。首先要变管理者为服务者,树立大服务的理念。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但这种管理是以服务的形式由税务机关实现的,税务机关应为纳税人提供系统、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服务。我们的工作计划、目标设定、要求、考核、奖励都要围绕纳税人的需求来进行,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围绕纳税人的满意度来衡量;其次,要变裁判为球员,树立平等观念。要放下“向管理者发号施令”的架子,把人民公仆的位置摆正。管理上不能说“我说你听”,检查上不能说“我查你从”。要真正在思想上建立双方的平等关系,与纳税人携手遵守税法。
第二,准确理解纳税服务的内涵,树立自觉服务的意识。目前,我们在纳税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有一些纳税人仍然不满意的地方,表现为个性化、被动性和单一性。第一,这种服务更多时候是点对点的关系,由单一税务人员对特定纳税人的单一涉税事项实施服务。第二,这种纳税服务基本上是一种被动服务,即只有纳税人在家纳税时才能享受这种服务;第三,这种服务是建立在税务机关是管理者的基础上的,突出表现为纳税人提出,税务人员实施之前。这种情况的核心是被动,纳税人的意见是我们不能在办税服务厅办所有的涉税事项。究其原因,是我们没有主动去研究纳税人的需求,过于注重“文明的语言、笑脸、干净的窗户、周到的热情”,强调“让座、倒开水、笑脸”作为纳税服务。没有真正理解纳税服务的内涵。什么是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为所有纳税人提供的服务活动的总称,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享受税收权利。按照这种认识,我们应该更加注重研究如何使纳税人节省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实现纳税人从受控对象向商业客户的转变。借鉴私营企业“顾客至上”的理念,将纳税人视为税务机关的“顾客”,根据纳税人的需求提供各种纳税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将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纳税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纳税人的权利和感受受到重视和尊重,使纳税人更守时、更愿意、更充分地履行纳税义务。在我们的办税服务厅,有一些针对纳税人的服务。这里举一两个:一个是刘桂华下午10办理企业领购发票手续。赵家鹏单晶硅厂距离县城较远,平时用票量较大。由于有限的供票规定,企业购票的频率更高。所以,每当企业来买票,不管是周末还是节假日,刘桂华总是随叫随到,把自己家里的电话和手机号码都告诉了企业会计。有一次,某公司购票途中堵车。刘桂华一直等到晚上10才为公司办理购票手续。第二,赵君丽打电话给老板重新申报。某房地产公司没有在年度所得税报告栏中反映收入状况或成本状况。赵君丽觉得这个企业的房屋销售是可以的,但是为什么收入和成本没有反映在报表上呢?她仔细了解后得知,是公司会计想耍“小聪明”,故意“耍花招”。得知事情的经过后,赵君丽立即通知了企业的老板,说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并要求他们如实填写。企业老板带会计到大堂如实填报收入成本,按规定预缴所得税65438+万元,避免了企业被税务机关处罚。这样的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避免了处罚,降低了纳税成本,所以纳税人是满意的,是幸福的。不过我相信办税服务厅的这些服务都是合适的。对税务机关来说,服务的内容可以更多,范围可以更广,让纳税人更满意。通过各税务机关的努力,“方便、快捷、简化、高效”的服务目标已经从我们的口号变成了纳税人对我们的评价。
第三,牢记岗位职责,提高服务技能。每个税务人员都是纳税服务的具体操作者。因此,要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必须重视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一是在着眼于税收工作未来发展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现有税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搞好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创新思路,转换机制,调整重点,改变过去传统的填鸭式单向教育培训方式,努力建设学习型税务机关。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不断学习和更新税务业务知识,加强实践技能培训,提升纳税服务技能,解决税务人员技能问题。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语言文明、笑脸相迎、窗口整洁、热情周到”和“让座、倒水、笑脸相迎”的要求,在税收征管改革信息化、专业化条件下,不仅可以放松,还可以加强。通过这些职业道德教育,税务人员可以解决纳税服务问题。要教育税务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服务制度,坚决制止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树立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税务干部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