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补贴

南昌人才引进政策及租购补贴新规定发布日期:2022年

04

20 02:21:58人才引进是指本地单位因工作需要,从外省市招聘一名入职满一定年限且学历高于本地人才引进最低要求的在职人员到本地工作!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和租赁住房补贴的新规定,仅供参考!

第一,实施竞争性人才引进政策

1.建立人才分类目录。建立全市人才等级分类制度,将高层次人才按能力水平和绩效贡献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和高级人才(D类)。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南昌市人才信息库管理,发放“人才卡”,享受相应政策。建立人才分类动态调整协调机制,成立市人才分类协调小组,定期修订完善人才分类目录。对南昌市产业发展急需、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部分人才”和“专业人才”,经协调小组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2.实施拔尖领军人才试点计划。未来五年,我们将围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引进和培养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对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万元的奖励和补助。A、B、C类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A类人才按300平方米标准给予全额购房补贴,B类、C类人才给予购房款50%的购房补贴,最高分别为200万元、654.38+0万元。在昌创业或实施成果产业化的A、B类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通过股权投资和资金扶持相结合的方式,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项目补助;对我市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能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给予最高6543.8亿元的综合补贴。如有院士来昌设立院士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资助654.38+0万元。A、B、C类人才配偶随叫随到,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原单位性质和职级安排,其他类型优先推荐就业。

3.实施短缺和急需人才支持计划。未来五年,重点在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现代金融等行业,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引进和培养1000名行业急需人才和1000名社会事业急需人才。每年定期发布紧缺人才需求清单,根据紧缺程度和急需程度给予人才20万元。

50万元奖励补贴,优先入住人才公寓。采取优先使用空编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等措施,确保人才引进到人员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公立医院和学校等领域可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可设特岗,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可参照我市现有人才政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人才主管部门提出特殊教育政策。优先推荐紧缺急需人才参加市重大人才工程,紧缺急需人才参加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评选,专人全程代办申报事宜。紧缺急需配偶参照甲、乙、丙类人才标准进行调剂..

4.实施“洪城工匠”培养计划。未来五年,培养和引进技能人才65438+万人,高技能人才3万人。建立职业技能提升奖励制度,对企业引进并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员工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奖励,对新引进培养的在昌高级技师给予6万元首次购买商品房奖励。每年建设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每家654.38+万元、654.38+0.5万元资助。对新引进或获得“中华技能奖”、“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级别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个人和用人单位50万元奖励。每两年培训50名左右技能含量高、独特技能明显的“洪城工匠”,每人奖励1000元。加强校企合作,推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建立企业、科研机构高层次专业人才到市属高校、职业学校担任“双师型”教师的激励机制。鼓励高校与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高企业(行业)评价自主权,推进大学生评优评先。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建立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评价互认、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互认的评价体系。

公共* * *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

(一)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本市家庭的,至少1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户籍;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持有居住证连续满三年,并连续稳定工作满六个月。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计算应包括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转让的房产、自有住房和租住的公房);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品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5、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