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中的刑法知识:不构成共犯的几种情形

(一)过失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例外: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客教唆交通肇事逃逸,导致受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 * *犯论处。

(二)行为不* * *。即无计划的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

(12)李很生气,回家告诉了妻子。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了,我们可以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某家伺机作案,未能找到机会,遂将黄某车玻璃砸碎(价值1万元)。

4.让李盗窃并打碎车窗玻璃的如何定罪?为什么?

4.陈某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是教唆未遂。李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李虽然接受了盗窃的教唆,但根据的教唆,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汽车玻璃被打碎的结果是* * *故意以外的行为,由李本人负责。

(10年不定选择)甲乙双方预谋修车后用假币诈骗货款。某日,甲乙双方在一家修车厂修车后,各付4元。850元按计划将4元、900元假币交给乙方,再交给车库员工丙方。乙方说:“修的不错,不用找了。”甲方和乙方立即上车。当C发现币是假的并大喊“不要走”时,A立即开始开车向厂门口驶去,C跳上一辆车的挡风玻璃,抓起雨刷。b对A说:“太危险了,快停车。”a还是加速了,导致C摔的很严重。请回答问题91-94。

93.关于造成丙方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B)

A.b明确要求A停止,犯罪可以中止。

B.甲乙双方构成同一故意伤害罪。

C.甲方的行为超出了犯罪故意,乙方不应对丙方的严重伤害后果承担责任。

D.乙方不犯* * *同伤,不构成犯罪。

有两种复杂的情况:

1.转化型抢劫,个别罪犯的暴力是否达到了他人?一般只有施暴者被转化,其他人不确定抢劫。

(07) 60.丁某唆使17岁的肖某抢劫他人手机。肖某对他们抢劫成功后,为了拒捕,将尾随而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这种情况,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美国广播公司)

A.丁教唆抢劫的犯罪既遂。

B.肖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C.丁教唆萧犯罪,应从重处罚。

D.丁某与肖某不构成同一犯罪。

2.在受伤的过程中杀人。

(3)事后主动提供帮助而没有事先共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事后帮助的常见行为:(1)窝藏、包庇罪;(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3)洗钱;(4)窝藏毒品犯罪分子罪;(5)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物罪;(6)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但同谋者都犯了* * *。比如,甲方衬衫出轨,提前向乙方买车,甲方* * *合同诈骗,销赃给丙方..

(12) 10.关于* * *同罪,以下哪个选项是正确的?(二)

B.乙方明知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为黄采集毒品原植物种子。两人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C.丙在明知李低价出售的汽车被盗的情况下,仍向李购买该车。两个人之间有犯罪关系。

(第二卷第6题,10) B .甲方明知乙方犯故意杀人罪,为乙方提供藏匿场所和财物。甲乙双方构成同一犯罪(错误)。

(第2卷第6题10) D .公安人员A向罪犯B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甲乙双方同罪(错,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