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大学接受211吗?
作者自我介绍。
笔者就读于四川省一所普通211高校。研究生就读于河南省某“四非”院校;司法考试不合格的;没有通过六级。2013年9月,笔者就读于四川这所211大学。当然,笔者一再强调,上211高校不是为了炫耀;但是更好的告诉你作者本科背景对我考博没有竞争力。
为什么这么说?这个学校的法学不仅在全国法学专业排名中垫底,在这个学校也是垫底的。一个211的大学“二本专业”不多,法学是其中之一。然而,我是幸运的!2014,法学专业升格为“一本专业”;2017法学从“文法学校”中分离出来,与社会学一起成为独立的“法学院”。同年,在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了二级硕士专业学位点“马克思主义法学”。2016 10个月,作者司法考试不及格!强行爬起来考研成功落地。2065438+2007年9月至今,一直在河南省一所全国排名200的大学学习。
总的来说,作者是一个没有核心竞争力的博士生。就是学校背景不好!英语成绩差!分部考试不及格!学术能力差!专业知识薄弱!
考伯的心路历程
可笑的是,我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却走上了应试之路。从小到大,我没有读过一本课外名著。本科期间,我没有读过一本经典的法学专著。读研期间没怎么看过论文。
试想我的专业知识是多么的“薄弱”!(自嘲)。
2065438+2007年9月20日,笔者再次参加司法考试,以“弃考”落选。因为学校不怎么样,文科专业既没有实验可以做,也没有老师指导。
所以,一整天都在“烟酒生”的群里厮混。2017 165438+10月,我查了一下朋友圈和QQ空间,心情极度低落。(原因:学生通过了空间的司法考试。)
2017 12经过一个月的压抑,我第一次有了读博的想法。(理由:司法考试不及格,不能丢工作。)有想法之后还要实践!我去导师办公室,对导师说:“老师,我想读博!”"导师说:"我们学校的研究生都是考司法和公务员的,这些年很少有读博士的。而且我们学校没有博士点,只能考别的学校。你应该去搞科研。“听到导师的回复,我的心又沉到了谷底,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但另一方面,我想如果我拿到博士学位,我将是学校的先锋,摆脱多年来被嘲笑的局面。至此,我开始学习英语、司法考试和科研知识。然而,现实还是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直到2019年6月,司法考试和六级考试都没有通过。(呜呜...)唯一的成绩就是在三个学院的刊物上发表了两篇文章。
所以,我向所有的名校挥手告别。通过搜索国内有法学博士项目的高校,最终选定目标高校为安徽大学、暨南大学、新疆大学、海南大学、云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黑龙江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考博》中的潜规则
众所周知,科博圈有两个潜规则:申请审核优先规则和导师决定规则。作者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技巧,帮助大家成为“潜规则”中的一员。
首先是“申请审查的优先权规则”。
我国目前主要的考试方式有“申请考试制”、“本科直接博士点制”、“硕士和博士点制”、“公开招聘制”。法学本科直接博士的不多,只有几所知名院校,这里就不讨论了。“申请考试制”和“硕士-博士连续读制”是目前主流的考试方式。而“公开招聘”是在申请制之后举行的,名额很少,很多时候是申请制不够之后才实施“公开招聘”。
所以没有特别强硬的关系,高超的考试能力,还是选择报考系统。报考制是指考生达到院校规定的英语条件、学历条件及其他学历条件(详见院校招生简章)后,直接参加复试(复试形式以面试形式为主,面试加笔试形式)。
如何满足应用系统的要求?
英语方面,我建议大家努力过六级;如果失败了,尽量通过报考雅思等英语考试来弥补,用高校单独组织的英语考试来保底。
学术上,我建议你争取通过各种“渠道”发表核心水平以上的文章,至少要发表两篇以上普通高校学报;不要发没有“影响因子”的垃圾期刊!!!(具体文章发表问题有机会可以再谈。)
二是“导师的决定规则”。
考试模式改革后,导师的决策权有了绝对的地位。俗话说“导师说你行,不行你也行;说你做不到,你做不到,你接受不了!" .作者对这句谚语深有体会。
在复试阶段,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形式,学院都会单独发卷和改卷。一般情况下,笔试以论述题为主,大家一般都是满分,差别不大;面试以导师组为面试导师,面试问题比较难,大家一般都答不好。
每次考试的感觉都是“完了,不及格,什么都没有!”这种复试模式既能降低选拔风险,又能保障导师的选拔权利。(降低选择风险就是:录像看不出问题,也没人会。导师选择权是面试组每个导师可以选择一个人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