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问题:如何看待甘肃校车事故

采访问题:如何看待甘肃校车事故

20111116甘肃省正宁县发生一起重大幼儿园校车事故,造成21人死亡,多人受伤。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参考分析

甘肃正宁县校车事故暴露出我国部分地区校车安全管理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值得我们从各方面反思和吸取教训。

事故的原因很多。官方通报称,直接原因是受当时大雾天气影响,货车、校车驾驶人突发事件处理不力,校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章超载,左侧车道超速逆行。另外,我觉得还有一些根本原因需要注意:(1)幼儿园领导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教育、交警部门监管不力;一些欠发达地区受财力限制,学前教育投入不足。以市场化模式运作的民办幼儿园会在低收入、低成本的竞争中生存,容易忽视薄弱的保障环节。

这起惨烈的事故提醒我们,要以血的代价,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

一是加强立法建设,要通过立法明确校车的公益性质,规定校车的标准和数量,赋予校车必要的通行特权,为校车安全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甘肃省庆阳市决定停止2012年度公车更新计划,将预算资金全部用于购置标准化校车。由此可见,并非没有资金购买和保障校车的安全运行。核心问题是资金是否愿意用在校车上。如果能够通过立法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国务院可以据此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可以促进各级政府更加重视校车安全。在具体立法中,可以明确规定校车购置和运营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其他教育预算,充分保障校车购置和运营;要对驾乘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出具体的法律标准;可以适当规定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如允许校车使用公交专用道,行驶时其他车辆与校车保持有效安全距离,转弯或掉头时主动避让校车等。

二是细化校车安全问责机制,加强监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2065438年7月1日,国家发布了首个专用强制性国家标准《小学生专用校车安全技术要求》。近年来,公安部多次对校车安全进行集中整治,教育部几乎每年发布的相关通知都提到校车安全。如果有关各方都重视起来,切实遵守,像甘肃正宁县校车事故这样的悲剧就很难发生。要保证监管能够落实,问责机制应该是事前设立,而不是事后设立。因此,要进一步细化问责机制,随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校车安全运行问题,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第三,建立长效机制,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要对各级政府领导、学校领导、师生、家长、司机等普及安全知识。,并不懈努力。还可以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避免各种忽视潜在危险的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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