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第五题 按照教材,工期5个月,第五个月办理竣工结算。此时付款= 5月份进度款+竣工结算款。教材的算法只扣除前4个月的进度款,也就是说5月份的进度款在结算时和结算款一起支付。真题是6个月工期,只问竣工结算款。此时,总价乘以(1-90%)就是10%扣除了所有月份的进度款,这部分钱还没有支付。最终结算时,可以从这部分钱里扣除质量保证金。所以你用单独计算竣工结算的公式来计算5月份教材应付金额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