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合同管辖相关条款分析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考点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意见》第20-22条,《最高法院关于处理经济纠纷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9月)第24条。
解析:合同纠纷管辖是高频考点,要掌握以下内容:
(1)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意见》第18条规定,合同未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不同合同履行地的具体确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测试中心合同中的协议管辖
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民事诉讼意见》第二十四条。
解析:协议管辖是高频考点,协议管辖有效的条件要掌握:(1)双方书面约定;(2)只能约定合同纠纷;(3)只能就一审法院的管辖权达成协议;(4)协议管辖法院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5)不得改变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6)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选择两个以上可选法院管辖的,该约定无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纠纷实际发生地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标的为运输工具或者在途货物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票据的付款地是指票据上记载的付款地。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地为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
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或者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始发地、目的地或者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运用密切联系原则确定运输合同中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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