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灵活性英语
(原创,首发于天涯经济论坛)
出版社:本文仅用曼昆《宏观经济学原理,第三版,N·格里高利·曼昆》中最基本的原理来分析中国现行税收(广义税)政策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主要分析社会保险、公积金、商品房政策的影响。
在分析之前,我觉得我有必要和大家再回顾一下一些基本概念。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什么是弹性:弹性是指一种商品的供给或需求根据其决定因素(第一可变因素)的变化而做出反应的程度。其数学计算公式为:
弹性系数=商品数量变化百分比/决定因素变化百分比(第一变化因素)
一般来说,商品的数量可以分为商品供给的数量和商品需求的数量,决定因素(第一可变因素)可以是商品的价格等因素。众所周知,商品的供给量和需求量与商品价格有关。随着价格的上涨,供应量会变得比较大,因为供应商觉得有更多的利润可赚,所以增加生产,但需求量会变小,因为需求者觉得难以承受;当价格降低时,供应量会相对减少,因为供应商认为利润相对较低,生产规模会减少,但需求量会增加,因为需求者认为划算。那么供求就必须以价格为核心内容,找到一个价格平衡点,使这个价格点上的供给量和需求量相等,使某一特定商品的社会生产量恰好等于社会消耗量,达到供求平衡。这就是亚当·斯密在最经典的经济学著作《国家的性质和原因探究》中提出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然后根据上面的公式,我们推导出两个概念:
1,供给价格弹性系数=商品供给量变化百分比/价格变化百分比。
2.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商品需求数量变化百分比/价格变化百分比。
如果一种商品的供给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也就是说供给量的变化百分比大于价格的变化百分比,那么这种商品的供给量对价格变化非常敏感,价格的小变化会导致供给量的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称这种商品为弹性供给。如果小于1,也就是说供给量的变化百分比小于价格的变化百分比,那么就说明这种商品的供给量对价格变化不敏感,即使是比较大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导致量的小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称这种商品为无弹性供给。
同理,我们可以根据商品的需求量来衡量价格敏感度。如果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则需求数量的变化对价格变化敏感,是弹性需求。如果小于1,需求的数量变化对价格变化不敏感,是无弹性需求。
那么,哪些商品是有弹性的,哪些是无弹性的呢?哪些商品是弹性需求或者非弹性需求?
一般来说,奢侈品供给无弹性,需求有弹性。因为奢侈品(如2万美元天价手机、钻戒、劳斯莱斯汽车等)的利润。)都比较高,而且奢侈品的供应商不容易转型,奢侈品的供给量对价格变化相对不敏感,大的价格变化只能引起供给量的小的变化,即供给价格的弹性系数小于1。但奢侈品不是生活必需品,可有可无,很容易找到替代品。例如,当劳斯莱斯汽车的价格大幅上涨时,其消费者很可能会购买奔驰或宝马,而不是劳斯莱斯。钻戒价格飙升,消费者可能会转而购买红宝石戒指。因此,奢侈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变化非常敏感,一个很小的价格变化就可能引起需求数量的较大变化,即弹性系数大于1。
生活必需品与奢侈品相反,供给有弹性,需求无弹性。因为生活必需品(米、衣、房等。)都是大家需要的(供给方和需求方都需要)。如果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发生变化,供应量的变化会更大。例如,农民是大米供应商。如果大米价格下跌,农民会认为卖掉自己辛辛苦苦种的大米不划算,大米也是自己的必需品,所以他很可能会把自己家里的大米全部留给自己消费,所以供应量会急剧减少。如果大米价格上涨,农民认为他会赚更多的钱,那么他很可能会出售一些自己的口粮。这样,生活必需品的供给量对价格变动相对敏感,一个小的价格变动就可能引起供给量的较大变化,即供给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但是生活必需品确实是没有弹性的,因为每个人都要吃饭,穿衣,房子。没有这些人就会饿死,所以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变化相对不敏感,大的价格变化只能引起需求数量的小的变化,即需求价格的弹性系数小于1。
明确了弹性系数(供给价格弹性系数和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和那些商品是弹性供给而不是弹性需求,那些商品是非弹性供给和弹性需求之后,我们再来回顾一下税收归宿的基本原理。
曼昆认为,经济学十大原则之一是政府行为可以改变市场回报。税收显然是一种政府行为。在本文中,我指的是广义的税收(包括社会保险费、商品房登记费、过户费、贷款利息等。).那么最终谁来承担税收呢?
我们举个卖冰淇淋的例子。现在假设有这样一个市场环境,由几家冰淇淋供应商和冰淇淋消费者组成。如果冰淇淋的价格是10元一个,那么供给方愿意生产1000个冰淇淋,需求方愿意购买1000个冰淇淋,从而达到供求平衡。但突然政府出台政策,对每支雪糕征收1元的产品税,由供应商支付。那么,为了保证利润不变,供应商不得不将冰淇淋的价格从原来的10元提高到11元(其中1元是完税的,实际销售金额还是10元,保证了和原来一样的利润。这样,在同样的利润刺激下,供应商愿意生产1000个冰淇淋,不增不减。但需求者每份冰淇淋多支付1元,所以需求数量会从原来的1,000减少到800。这样供需失衡,生产的1000个雪糕只卖出800个,雪糕就剩了。显然,供需双方都吃了亏。供应商苦于产品过剩,需求方苦于产品涨价。
为了避免损失,供需双方都会想办法。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供需会重新达到平衡。于是供应商把冰淇淋的价格从11元降到了10.5元(注意,根据政府的税法,1元是要交税的,供应商的实际销售额是9.5元,利润比原来的10元要低),所以在利润减少的情况下,供应商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只有。对于需求者来说,10.5元的价格比最初的10元多了一点(在这个价位,需求是1000),但毕竟比11元少了一点(在这个价位,需求是800)。这样,供给等于需求,冰淇淋又达到了供需平衡。
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当供求在10.5元的价格点再次达到平衡时,供需双方都出现了亏损,但这种亏损比在11元的价格点时要小。在10.5元的价格点上,供方的利润比原来低0.5元,而需方的负担比原来高0.5元。然后双方的损失,即1元,被政府以税收的名义征收。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政府为供应商征收了生产税,但是经过市场调节之后,最终的税收归属还是落在了供应商和需求者双方身上。
如果政府收消费税而不是产品税呢?让我们再来看一看:
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我们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当冰淇淋价格为10元时,供应商愿意生产1000个冰淇淋,需求者愿意购买1000个冰淇淋,从而达到供需平衡。这时政府做出政策,对每支雪糕征收1元的消费税,由需求者缴纳。那么对于需求者来说,一个雪糕10元就要支付1元,相当于雪糕实际价格上涨到11元。在11元的价格点上,供给不变(因为供应商实际卖出的价格还是10元,利润不变),但需求减少到800,供需不平衡,供需双方都有损失。供应商因为产品过剩而蒙受损失,需求方因为产品“涨价”而蒙受损失(实际上是1元的消费税额外负担)。
于是供应商不得不把价格从10元降到9.5元。在利润减少的情况下,供应商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只愿意生产900个冰淇淋。而需求者每份雪糕除了9.5元还要缴纳1元的消费税,所以实际消费价格为10.5元。与原价10元相比,需求者要多付0.5元,需求从1000变成了900。所以供需再次平衡。
我们来看看: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政府第一次征收1元的产品税,由供方承担,最终供方和需方各缴纳了这0.5元。第二次,政府停止征收产品税,征收消费税1元,由需求者承担。结果是供方和需方最后都要分别承担这0.5元。这才是税收的真正归属,即无论政府向供给方还是需求方收税,最终的税收都是双方承担,谁也讨好不了!(对了,前段时间天涯经济论坛上有人发的“增值税是谁出的”的帖子是不正确的。你可以从公式中推导出,增值税最终是由消费者承担的,但根据这个帖子,实际上是由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承担的,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然后我花了这么长时间来帮你复习弹性系数和税收归属的基本定义和原理。现在我们可以讨论具体问题了。
第一,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们将这些视为广义的税收):
目前国家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所以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仅限城镇户口)、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仅限城镇户口)、生育保险(男女均缴费)五种。全国各地缴费比例不同。一般来说,劳动者个人缴费约为工资的11%,用人单位缴费约为工资的30%(有地区差异)。普通人可能认为国家政策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因为单位缴费是个人的3倍左右。同样,住房公积金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但最终存入的是职工的账户。所以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也是国家政策保护职工权益,个人占单位便宜。但是,根据我们所论证的,无论是向雇主还是向工人征税,最终都将由双方承担。在自由市场中,任何一方都不能占便宜。而且根据我下面所讨论的,你会发现问题会更严重。因为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占了便宜,劳动者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把劳动关系看成一个商品市场,我们有两种分析方式。
第一种想法是,在这个商品市场中,劳动者是供给者,雇主是需求者,所以很明显,商品是劳动(即劳动者提供的智力和体力劳动),货币是单位提供的工资和福利。劳动力这种商品,对雇主来说不是必需品,而是奢侈品。奢侈品的属性是什么?我们来回顾一下奢侈品供应商转型并不容易。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质量在短时间内是不容易改变的。比如一个法学毕业生,可能只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提供法律劳务。如果你让他提供IT劳动力,他就要经历长期的转化(培训或者读研),而一个普通工人只能提供辛苦的工作。如果你让他做技术蓝领,他也要接受长期的培训。奢侈品也有需求者可有可无的性质,有替代品。我们来看看劳动力对于雇主来说是不是可有可无的。如果雇佣工人的费用(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太高,工厂根本雇不到工人。它可以买一条全自动化生产线,只请几个高科技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如果雇佣工人的成本低于全自动化生产线,那么工厂可能会实行劳动密集型的发展道路。这是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主要原因。
所以用这种思维方式,商品市场上的商品——劳动力,是奢侈品,符合我们讨论的奢侈品的性质,供给无弹性,需求有弹性。当劳动力价格(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变化到一定程度,其供给变化不大,但需求变化很大。所以国家的政策是强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国家强制提高劳动力价格,这样劳动者在市场上求职的数量不会有太大变化,但是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需求会相对大幅减少。劳动力供大于求,所以劳动力价格是通过社会平均工资的大幅度降低而降低的(工资只是劳动力价格的一部分,因为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广义上的税,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当社会平均工资降低时,劳动力价格也会相应降低,劳动力供给数量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但用人单位对学习劳动的需求会大大增加,从而形成“人人有口饭吃,工资却不高”的局面。更有甚者,工资过低,劳动力需求过高,就出现了民工荒。
所以从第一个思路分析,广义上的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劳动者承担的份额更多!劳动者根本没有占用人单位的便宜,用人单位也根本没有为劳动者支付比工资更多的福利,而是背上了一个好名声!
我们也可以用第二种思维方式来分析劳动力市场,结论是一样的。也可以认为,在这个市场中,雇主是供给者,劳动者是需求者,商品是工资和福利,货币是劳动力。显然,从这个角度来看,商品已经成为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的本质就是我们讨论的,是弹性供给,非弹性需求。还得出了劳动者承担更多份额的广义税!(详细的分析我就不重复了。原理和方法与第一种思路相同。)
所以说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我们以劳动力市场为分析对象。通过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其实我们是从两个相反的方向分析问题)得出的结论是:无论是谁被征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劳动者承担的更多!
二、商品房政策(商品房登记费、过户费、贷款利息等。)
同样,在商品房市场上,如果把商品房看作商品,把人民币看作货币,那么对于供给方(政府、开发商、炒房团)和需求方(普通百姓)来说,房子就是生活必需品,供给弹性大,需求无弹性。那么所有广义的房屋税,大部分都是由需求者(普通人)承担的。如果换一种思维方式,把人民币当成商品,把房子当成货币,那么老百姓就变成了供给者,政府、开发商、炒房团就变成了需求者。此时的商品——人民币符合奢侈品的特征,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
所以央行两次提高房贷利息,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对炒房者征收高额转让费。表面上看起来是限制房价。其实经过我们的分析,最后,普通人首当其冲!
通过对以上两个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商品房市场)的分析,我们都得出了一个结论:老百姓承担了税收的大头。这个结论可以得出一个普遍的原则:供给方和需求方都承担政府税,但不灵活的一方承担的更多!这在原理上也很好解释,因为无弹性方是指量对价格变化不敏感,所以处于弱势地位;灵活的一面意味着数量对价格变化敏感,处于强势地位。所以,缺乏弹性的弱势者吃亏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么从这些经济学原理中,大家可以看清楚,无论国家政策表面上怎么偏向老百姓,其本质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更大胆地说,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企业应该承担的税收,比如企业所得税,与普通劳动者无关,本来就是企业的成本,但实际上最终还是由企业和劳动者承担,而且由于其无弹性的特性,大部分都落在了劳动者身上。
顺便说一下我在文章中提到的增值税。根据我们的结论,增值税表面上是由消费者承担,实际上是由生产、流通和消费者承担。把生产房和经销商的供求作为一个市场,再把经销商和消费者的供求作为另一个市场,就可以分析出三方承担的结论。所以,我们不要那么生气,认为增值税完全是老百姓承担的;但大家不要感到欣慰,因为对于无弹性特征的消费者来说,他们承担了增值税的大头。
把我最后一段的“增值税”一词换成任何一种国内税收、福利、保险、社会公共利益等。,这句话可以成立,即使和表面上的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