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律考试时间2023

9月16-17进行客观测试,10月15进行主观测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司法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65438+)实施作为法官、检察官、 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务)以及政府部门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学考试改革以来,每年的通过率保持在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