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关系统考试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第一批)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状,海关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将分批进行。现将第一批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2年5月28日和29日。
二、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视频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本。同一职位的考生在同一天使用相同的试题进行面试和录像。视频面试结束后,招录地海关(即考生报考地海关,下同)将组织面试考官通过观看视频面试进行统一评分。
三、面试地点
海关总署在全国设立了34个视频面试考点(见附件1)。考生可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选择就近考点参加面试。
居住在河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满洲里市且不具备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批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确认
请各面试考生于2022年5月12日24: 00前向招聘海关申报面试确认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方式为电子邮件申报(各招聘海关的电子邮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面试确认邮件标题写为“XXX确认参加XX海关面试”。
(二)申报确认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参加第一批视频面试、申报的面试考点等。考生应认真填写《2022年海关系统录用公务员视频面试考点申报表》(见附件3),并将申报表电子版连同考生签字的扫描件、考生身份证扫描件、准考证扫描件一并提交。考生申报确认信息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
(3)如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在线注册变更时报告,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五、放弃面试。
放弃面试的考生应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并于2022年5月12日24: 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招聘海关邮箱,电话确认(各招聘海关邮箱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弃权声明书,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招录地海关将向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对于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职位,招考海关将视情况进行递补工作。
不及物动词提交材料
请考生于2022年5月24: 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录地海关进行资格审查,12:
1.本人身份证及扫描的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3.考试报名表扫描件(贴一张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每个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岗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报考职位所需基层工作经历相关材料扫描件。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曾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根据其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请注明培养方式,见附件5)。因学校放假或疫情等原因不便盖章的,可延期至检查时。如仍有困难,请及时告知招聘海关。
社工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6)扫描件。如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单位不一致,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因疫情原因不方便盖章的,可将报名推荐表延期至检查时填写。如仍有困难,请及时告知招聘海关。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已到期且考核合格的材料扫描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特岗教师”证书扫描件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考核表;“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扫描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提供* * *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考核表》扫描件;“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毕业证书扫描件,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特别注意:以上材料一定要扫描清楚,扫描不合格可以拍照。每份证件命名为“序号+职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如身份证材料命名为“1+3001008001+王某某+身份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知学校或工作单位,并在中央信用档案中报告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贯穿于聘用的全过程。如发现考生不得报考或不符合资格条件,招考海关可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如果前期已经通过邮件或邮政快递方式向招聘海关提交了上述材料,则无需重复提交。已收到《招聘海关通知书》相关事项的考生,以《招聘海关通知书》为准。以上如有疑问,请联系招聘海关咨询。
未按规定时间寄送相关材料的考生,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七、职业能力测试
标有“组织面试阶段职业能力测试”的职位,请提前做好职业能力测试准备。
(1)测试内容
1.“卫生检疫”岗位,主要测试综合医学知识、卫生检疫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科技管理”岗位,主要测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基础理论知识等。
(2)测试结果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10%。
(3)测试时间
职业能力测试于2022年5月27日15:00至16:30进行。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当日14:30前未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具体考试地点和考点报名时间以招考海关通知为准。
八、视频面试
招聘海关根据考生申报确认信息,汇总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日期。视频面试从当天上午9点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当日上午8:30前未进入等候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参加视频面试的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考点报名时间以招考海关通知为准。
九、身体检查和检验
(一)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含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0%。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果比例小于3:1,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后,才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顺序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行政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调查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本人面试等方式,具体事宜由招考海关另行通知。
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因居住地临时管制措施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及时向招考海关报告,其应参加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由招考海关另行安排。
(二)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或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考点可组织开展新冠肺炎核酸复试。复试结果异常的考生将按规定移交当地卫生部门处理,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由招考海关另行安排。
(3)考生在报名参加面试(包括报名参加职业能力测试)时,应提供健康代码、旅行代码、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疫情防控书(见附件7)等信息。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除身份验证、面试等必要环节外,全程佩戴。面试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考生当天不参加面试,由招考海关另行安排。
(4)考生隐瞒或谎报其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采取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在考点所在区域进行面试的,取消相关考点的视频面试,考点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由招考海关另行安排。
XI。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视频面试时,不得穿着标准服装,不得佩戴可见的首饰、徽章等。
(2)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招聘海关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因疫情变化等特殊情况不能前往考点的,请及时告知招考海关;考点各环节时间、地点或相关要求如有变动,以招考海关最终通知为准。
(3)请考生保持手机、座机、邮箱畅通,以便及时告知相关信息。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如有错误或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考海关,如未及时告知,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面试前,考生应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招录海关官方网站,及时掌握面试工作安排及相关调剂信息。
请考生在备考期间和往返考点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及相关准备。如有异常,请及时与招聘海关联系。
附件1:2022年海关系统考试公务员视频面试考点分布表。xls
附件2:各招聘海关联系方式及电子邮件地址汇总。xls
附件3:海关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视频面试考点报名表。xls
附件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附件5: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docx
附件6: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社会从业人员)。docx
附录7:疫情防控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