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的十一大核心体系是什么?

护理的11个核心系统

一、分级护理工作制度

危重病人护理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交接班。

稳定患者情绪,遵医嘱将患者安置在抢救室、重症监护室或单人病房,室内温度、湿度适宜。

准备抢救医疗设备,定期更换消毒物资,处于待命状态。一旦病情发生变化,立即协助医生抢救,并做好抢救后的记录和处理材料。

及时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按常规实施各项护理措施,做到服药到口,保证各种管道畅通。

按要求书写危重病人护理记录。

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保持“六清洁”(口腔清洁、头发清洁、皮肤清洁、会阴清洁、床单清洁、衣物清洁)。

了解患者的心理变化,根据医嘱和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一流的护理

随时发现病情变化,根据医嘱和病情检测相关指标正确实施各项治疗护理措施,服药到口,按要求认真填写各项护理记录。

按照医嘱准备急救医疗器械。

预防各种护理并发症。

做好早晚护理,保持床单位干净、干燥、平整、无异味。

在生活上给予细心的照顾,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

根据医嘱和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二级护理

(1)定期观察病情、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并做好护理记录。

(2)根据医嘱,指导患者进行适度活动。

(3)正确执行医嘱、用药。

(4)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帮助。

(5)根据医嘱和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4、三级护理

(1)观察病情变化,做好护理记录。

(2)正确执行医嘱。

(3)指导病人的饮食和休息。

(4)根据医嘱和病情,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附:分级护理内容

一级护理:①病情危重,需要绝对卧床。

(2)大手术后七天内。

③各种大手术1-3天内。

④昏迷、休克、肾功能衰竭、惊厥等患者。

⑤生活不能自理。其中一个符合标准,被收录。

ⅱ级护理:①急性期症状消失者。

②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③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

④不宜过于活跃者。

⑤术后一般或轻度子痫患者。

ⅲ级护理:①一般慢性病较轻。

②术前准备患者和正常孕妇。

③各种疾病及术后恢复期患者。

④能下床自理的人。

二、病房管理制度

1,护士长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护理管理工作。

2、保持科室干净、安静、舒适、安全、美观。工作区域禁止吸烟。

3、建立健全护理制度、岗位职责并遵照执行。

4、护士必须按照医院的要求着装,并保持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谈吐优雅。

5、经科主任授权,护士长管理科室财产,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处于备用状态;按要求建账,确保账账相符。

6、严格执行住院、探视、作息、消毒隔离、护患沟通制度,保证病人的休息和医疗护理工作。

7、定期召开患者节假日座谈会,虚心听取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8、根据医嘱和病情开展多种形式的病人健康教育。

9、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调整和简化工作流程,方便病人。

10,为患者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措施。

三、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应用护理程序,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确保护理工作的完成。

2、值班护士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工作。如遇救援等特殊情况,应* * *完成救援工作后方可下班。

3、病人病情的交接必须由接班护士* * *在病人床边进行。

4、必须按照标准化护理要求进行交接班。

5、接班护士应提前到达病房,准备接班。交接班时如遇病情、治疗、护理、物品不清,应立即提出问题,交接班护士应对交接班时发现的问题负责;交班后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护士负责。

6、接班护士未到岗,未接班,接班护士不得离岗。

7、病房交接班主要内容

(1)病房患者概况:住院患者总数,包括出院、转出、死亡、转入、入院、分娩、手术、危重、抢救、病情突变、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患者和特殊情况需要特殊护理的患者。

(2)患者个体情况:一般情况、专科、治疗、护理、饮食、睡眠、休息、恢复、运动、心理、标本采集等。

(3)专用医疗器械:抢救医疗器械、毒药、麻药、药品等。

(4)患病记录。

(5)一般项目: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进行统计。

(6)因特殊原因未完成或需要下一班完成的工作。

(7)做好交接班记录,并签署全名。

8.所有危重病人、全身麻醉和硬膜外麻醉病人、昏迷病人、瘫痪病人、特殊病例等。转专业时应由医生或护士护送,不应由护士或工人送。使用“患者转专业记录单”认真记录转专业情况,保存在病历中,并随病历一起上交病案室。

四、护理检查制度

1,护理操作检查制度

(1)任何护理操作都必须“三查七对”,“三查”:术前、术中、术后检查,“七对”:查床号、姓名、药品名称、浓度、剂量、方法、时间。

(2)对各种手术方法、给药途径、药品质量等有疑问时。,确认后才能进行操作。

(3)核对后需要签名的,应签署全名和执行时间。

2、医嘱核对制度

(1)复印医嘱要再核对一遍,复印件要签字。

(2)整理好用药、注射、治疗、饮食清单后,必须两人核对后方可实施。

(3)每天核对医嘱1次,护士长每周组织核对一次医嘱并记录。

(4)医嘱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5)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在执行前进行核对。

(6)所有医嘱应记录执行日期、时间和全名。

(7)除抢救或手术过程中,不得进行口头医嘱。在执行口服医嘱前应反复进行,经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使用过的空安瓿可保留,由医生填写医嘱,两人核对符合医嘱后方可丢弃。所有需要在下一班执行的命令都要进行书面和口头交接。

(二)用药、注射、输液和处置的核对制度。

(1)严格执行护理操作查对制度。

(2)配制药品时,检查质量、标签、批号、有效期、瓶体有无裂纹、瓶口有无松动、瓶内有无杂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发完药后,由另一人核对后方可进行。

(4)使用过敏药物前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过敏史。需要皮试的药物,皮试阴性才能使用。

(5)毒、麻、限用药品使用前应反复核对,空安瓿使用后应保留备查,并做好记录。

(6)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想到配伍禁忌。

(7)给药或治疗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向患者解释。

4、输血检查制度

(1)输血前必须两人核对,并签全名。

(2)检查血液有效期(采血日期)、血液质量(有无血凝块或溶血)、输血装置是否完好(血袋有无裂缝)。

(3)核对输血报告与血袋标注的献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是否一致。

(4)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交叉配血的实验结果、血型和用血量。

(5)输血后,血袋应保存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

(6)血液制品一旦离开正确的储存条件,就有细菌繁殖或功能丧失的危险。所以血库除雪后,要按要求尽快输入。(室温静置15-20分钟后)。

5、饮食检查制度

(1)护士每天检查患者的饮食情况,并及时告知患者或其家属。

(2)送餐员分发饮食后,护士应检查特殊患者的饮食种类和数量是否与医嘱相符。

(3)特殊病人家属送来的饮食,只有在征得医生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给病人吃,护士要给予监督。

(4)禁食患者和护士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告知患者及家属禁食的目的和时间,有禁食标志。

(5)护士应根据医嘱和病情对患者的饮食给予指导。

五、医嘱执行制度

1、用于患者的各种药品、检查、治疗项目均应开具医嘱,并纳入“医嘱”。复印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不得涂改。

2.医生开出医嘱后,护士分别抄写在各种“执行单”和“治疗单”上,执行前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执行前应查明有疑问的医嘱,除抢救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3、在抢救或手术中,需要用药时,由医生签发口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医生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立即补开医嘱,护士应补开执行时间并据实签字。

4.执行长期医嘱,需要在执行前阅读医嘱上的内容,然后将治疗卡(或医嘱)单独复印,再交由另一名护士检查符合医嘱要求后执行。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核对,每天一次,护士长每周核对两次并签字。护士每班应核对医嘱;接班后,检查之前的医嘱处理是否完美;值班期间随时检查是否有新的医嘱;护理部应随时检查医嘱。

6、需要下一位护士执行临时医嘱时,要在交接班时进行解释,并在护士的值班记录上注明。

7.一般情况下,没有医嘱,护士是不允许给病人做对症治疗的。在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医生因故暂时不在时,护士可根据病情给予必要的治疗,但治疗后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生汇报,补足医嘱。

六、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1,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和要求。

2、各种记录规范项目符合护理文书书写检查内容及评价标准。

3.记录的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记录项目齐全,无错别字;格式正确,无遗漏。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常用外文缩写,简明扼要。

5.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对患者负责,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6.护理记录单满页后打印一份,审核后放入病历夹。印刷后如有书写错误,应按规范要求修改,不得用刮、粘、涂等方式遮盖或去除原有字迹。修改不得超过三页,否则会及时重印。

7.无注册执业证书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必须由具有专业资格的护士审核签字。

8、护理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后一周内与病历一起送至病案室。

七、救援工作制度

1,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和护士长组织指挥。参与抢救的护士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抢救设备和药品必须齐全。个人保管,定位,定量存放,用后随时补货。

3、护士必须掌握本科室主要抢救设备、器械的使用,熟记其定位、用途、用量、用法等。抢救药物,以便在现场。

4.医生未到时,护士要根据病情给氧、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路、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配血、止血。

5、在抢救过程中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对于危重患者应进行现场抢救,直至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6、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抢救结束后,护士应提醒医生如实填写医嘱。

7.护士应按要求及时、正确地做好护理记录。

8、抢救结束后及时做好药品补充和器械消毒工作。

附:大中小救援:

ⅰ、大抢救时,由医院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主管医生和护士不准离开现场,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抢救涉及两个以上家属,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参加会诊,并参与抢救。

Ⅱ.抢救期间,科室应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值班医生和护士不得离开现场,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抢救涉及两个以上科室,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

ⅲ.小抢救时,护士应配合值班医生对患者进行现场抢救,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救援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场会诊并参与救援。

八、急救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科室抢救车必备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必须经科室主任审核,确定种类、数量、规格和用量。

2.救援车上药品标签清晰,无破损、变质、过期现象;保证设备处于待命状态,做到及时:及时检查维护,及时报销。

3.为救援车上的急救医疗设备建立一个检查卡,标明所有急救医疗设备的名称、规格、剂量、数量、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同时建立急救医疗设备交接登记簿,分类清点交接,登记无误,并签署全名。

4、抢救车必须放置在固定点,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病房护士要人人知晓。

5、确保急诊药品的有效管理。

(1)护士领取急救药品时,应交给医生,并清点清楚。护士有权领取名称、有效期、剂量不清、标签不清或过期、变质的药品。

⑵所有未配备原药箱或批号不明确的急救药品,由药剂科开具,并有药剂科盖章和药师签字的相关说明,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3)存放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应与外包装一致。如果有效期不一致,应在药盒上注明,以备核查。剂量和药品名称不一致的,不允许放在同一个药盒内。

(4)药箱内药品有效期不一致时,按有效期从左至右的顺序存放在药箱内,使用时按有效期从左至右的顺序服用。

⑸急救药品使用后应随时补充。如因药剂科缺药等特殊原因不能补充时,应在交接登记簿上注明,并报护士长协调,确保病人抢救。使用过的设备要随时补充、消毒、灭菌。

由一级护理质量控制小组定期检查各科室的急救医疗设备。

九、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系统

1,各病房药柜中的药品,按病种保存一定数量基数,方便临床急救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物的种类和性质(如注射液、口服、外用、剧毒药物等。),分别定位存放(毒性药品按照毒性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保管和使用)做到标签清晰,日常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接收和保管。

3、定期盘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的,不得使用。

4、所有抢救药品,必须设置在抢救车上,每日交接班,编号,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随时用后。

5、患者的个人药品,应注明床号和名称,单独存放,停药后及时退回药房,避免浪费。

2.设备管理系统

医疗器械由责任护士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认真交接。

医疗器械的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其性能和维护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放回原处。

贵重仪器必须由专人保管,并且要经常保持清洁干燥。使用后,必须由管理员检查它们的性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各种仪器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十、医疗事故(护理过失、缺陷)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

1.各部门应建立差错和事故登记簿,及时登记发生的时间、过程、原因和后果。

2、事故发生后,应本着病人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少对病人健康的损害或损害到最低限度,以减轻或消除不良后果。

3、当事人应立即向值班医生、护士长报告,护士长立即向科主任、护理部报告,护理部立即向分管副院长、医务部报告。并按规定填写护理差错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4.造成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物、仪器等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以供鉴定。

5、事故发生后,护士长应尽快组织本科室护士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差错和事故的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护理部提交书面材料。

6.发生差错或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被领导或他人发现时,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7、护理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差错和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改进护理管理。

8.处理: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口头批评、书面检讨、经济处理、停职反省、待岗等。将分别给出。

XI。消毒隔离系统

医务人员上班时应穿着干净的衣服,离开工作场所时应脱下工作服。禁止穿工作服进入食堂、会议室、托儿所等非工作场所。

治疗和换药前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无菌容器、器械、敷料罐、持物钳等。应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更换消毒液,体温计一人消毒。

病房要定期通风,必要时进行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洁,如有污染应立即消毒。床头柜、床头柜、椅子、门把手等。,应每日湿擦,抹布应专用,用后彻底消毒。定期进行空气微生物检测。如果使用紫外线消毒,需要登记消毒时间,定期检测紫外线强度。

换下来的脏衣服要放在指定的地方,不要随地乱扔。禁止在病房走廊数它们。各种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消毒后才能使用。药杯、餐具、小便池使用前必须消毒。病人的被褥要定期更换和消毒。

严重感染的外科病人和器官移植病人应分开安置。

病人出院、转专业或死亡后,必须做好床单位的终末消毒,用消毒剂擦拭床、椅、桌、墙。床垫、被褥洗涤消毒或用床单位消毒器消毒。

对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患者应严格隔离,使用后的器械、衣物、房间应严格消毒,使用过的敷料应焚烧。

传染病病人及其使用应按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进行处理。

无菌物品每天检查一次,已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每天检查一次。)在无菌储存箱中开启,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尽量用小包装。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贴上清晰的标签。禁止使用过期物品。

门诊病房等工作场所的医务人员下班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废弃物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置,密封后装入专用容器运输,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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