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下列哪种情况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答案:c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1项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1项的规定,因重大误解成立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一般无效;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A项所述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故属于无效民事行为;B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A实施的合同行为无效,B项错误;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有错误的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表示相违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C项中手机销售者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D项钱的行为是自愿承担市场风险的民事行为,不存在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