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经济法基础》第五章历年试题分析4
1.真光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2002年发生了以下情况:
(1)65438+10月21,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约束,财务部门无权检查。
(2)3月5日,公司会计部某档案管理员生病临时交接工作,胡委托单位出纳李暂时保管会计档案。
(3)15年4月,公司从外地购进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付款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有误。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加盖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秘书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王为会计科科长。
(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会计档案已经过期,按规定需要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单,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字,并于当日销毁。
(6)9月9日,公司人事部从外省招聘一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持有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仍在外省原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保存。
(7)6月5438+2月1日,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今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认为合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是否正确?为什么?
(2)公司由出纳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是否合法?为什么?
(3)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是否合法?为什么?
(4)王担任本公司会计部门主管是否合法?为什么?
(5)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本公司招聘的高级会计师是否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转移手续?如果你需要处理它?应该怎么做?
(7)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2003)
回答: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无权拒绝财务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实行监督。
(2)公司由出纳暂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根据《会计工作规范》及相关规定,出纳不得负责审核、保管会计档案和登记收入、费用、债权债务。
(3)公司经办人员变更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原始凭证发生金额错误的,由签发单位重新开具,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公司聘任王为会计部门负责人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王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秘书工作,不可能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5)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到期后需要销毁的,应由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审查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由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字。销毁会计档案时,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应当派人监督监销;销毁后,监销员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6)本公司招聘的高级会计师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转移手续。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因调动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其他地区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向原注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并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区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7)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法》规定,企业上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设有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字盖章。
2.长和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公司,这家公司发生了以下事情:
(1)2003年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根据公司经理提名,会议决定增加1名副经理负责会计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
(2)2003年5月,公司会计部负责收支账登记的会计张提出休产假。由于总会计师出差,主管会计助理经理指定出纳负责张的工作,并要求出纳和张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2003年9月,公司某供应商多次催款逾期。经公司董事长胡同意,会计科长让出纳开一张35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应商。供应商向银行出示货款时,银行以长和公司银行余额不足35万元为由予以退还。
(4)6月5438+2003年2月期间,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不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指示会计部门对会计报表做一些“技术处理”,以确保年初确定的40万元利润目标的“实现”。会计部门也跟着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