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贵州省毕节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整公告【6人】

#事业单位#介绍2021贵州省毕节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整公告6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 65438+2月6日-?2021 65438+2月8日原招聘公告现发布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重视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上级单位的要求,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毕祖通[2065 438+05]88号)、《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富弼班通[2065 438+03]2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毕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拔调整6名。为确保公开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司法局2021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则》(以下简称《通则》)。

一、公开考试的原则和程序及调整

(一)审查和调整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检查和调整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制度。按照考试计划的制定、考试计划的发布、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公示、批准、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考岗

考调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1毕节市司法局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测试对象

毕节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职)人员(不含工人职员)或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员)。

(2)检查和调整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生产者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上坚定,坚决拥护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勤奋、务实。

4.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2003年2月6日及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 .涉嫌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3.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且未被辞退的人员。

4.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内。

5.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新录用人员。

6.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涉及国家秘密的岗位工作,保密期限未满的。

8.不符合职位所需资格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和资格考试

(一)考试调剂公告发布时间:公开考试调剂公告于2021 1 25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1 65438+2月6日-?2021 65438+2月8日(上午8:30-65438+下午02: 00,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毕节市司法局政治部(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42号三楼313室,电话:0857-8223967)

(5)注册要求

1.申请人需要提供的信息(请按以下顺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毕节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公开择优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只接受打印形式,见附件2)。

(2)彩色证件照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请写上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包装,在报名表右上角排序);1电子照片(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 * 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11,中间不含任何符号包括空格),申请者先将照片存入自己的邮箱。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领取复印件)。

(4) 1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集复印件);

(5)《单位同意参加考试证明及历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见附件3)。其中,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系统在职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的证明原件。

(6)诚信申请书(见附件4)。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提供放弃公务员身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书面同意书。

(8)事业单位8级及以上工作人员,提供书面同意,按照调入单位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九)申请所需的其他材料。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要求,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因误报、漏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原则上要求申请人亲自报名,因特殊原因确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还须提供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因误报、瞒报、漏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对恶意扰乱考录调剂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骗取考录调剂资格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合格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的,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报考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考调剂工作。在公考调剂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调剂资格。

3.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对简章和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

4.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报考人数之比低于3: 1的,调减或取消岗位考试计划。如减少岗位考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予调整。取消岗位考调计划的,由报考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符合其他岗位考调条件的考生及时办理改报手续。不符合换报条件的,及时退回申请材料。考试调剂计划的减少或取消在毕节市人民政府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5.在考调工作中,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的,考调岗位空缺不予顺延。

第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内容: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功底、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6.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缺席笔试且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测试计划人数之比在3: 1以内(含3: 1)。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最后一名,也确定为本岗位面试人员。

2.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且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3)总分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分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末位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八、考察和政治审查

考察和政审工作由毕节市司法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由考察政审组组成,考察政审组由二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规定,认真查阅考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撰写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计划生育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要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检查中,有《简章》中“不得进入条件”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核同意,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转让程序

(1)宣传

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调剂,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查实存在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动资格。如果一时难以核实,则暂缓过户,待核实并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过户。

(2)批准和转让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X.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纪律监督

公考调剂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7-8223967(毕节市司法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0857-8339364(毕节市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二)本《简章》的解释权属于毕节市司法局。

(三)本次考调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司法局研究确定,由毕节市司法局另行通知。在考录调剂期间,所有关于考录调剂的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考录调剂计划、面试公告等。)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已发布的有关考试和调剂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疫情防控公告内容,按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参加各方面考试。

2021毕节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

2021毕节市司法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择优考试调剂报名表

2021同意进入毕节市司法局考试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2021毕节市司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廉政申报

毕节市司法局

2021 165438+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