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政法干警的考试条件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条件如下:
1,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当符合人民警察的招录条件。申请人必须高中毕业或以上或具有同等学历。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不满25周岁(即1988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即1986年8月22日至18年)。
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3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8年8月)
报考特警岗位,年龄要求18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2日至1995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本科试点班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国民教育学院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
4.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
3.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拟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