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愿选择的真正问题
答案:c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1)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二)法律规定的调解和仲裁;(3)行政指导;(四)拒绝重复处理当事人对行政行为的投诉;(五)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对外法律效力的行为;(六)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准备、论证、调研、报告、咨询等程序性行为;(七)行政机关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的除外;(八)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汇报、执法检查、督促履行职责等行为;(九)信访行政机关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办、复查、复核意见;(10)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没有实际影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