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I考题

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中学生五项奥林匹克竞赛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五项奥林匹克联赛管理的精神,为促进广东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促进各市、各校之间良性竞争,进一步规范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广东省赛区竞赛,特制定本细则。本规则由广东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条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简称NOI)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计算机联合会主办的全国性青少年学科竞赛。其目的是在青少年中普及信息科学知识,为那些有余力的人创造机会,通过比赛学习,相互交流,增长才干,提高能力。

第三条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联赛(NOIP)是NOI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NOIP是开放的,任何中学生都可以自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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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赛

第四条初赛时间

联赛初赛(笔试)时间初步定为当年6月65438+10月第三个周六下午2: 30-4: 30(两个小时),具体时间以当年省赛区具体通知为准。

第五条参会人员及报名方式

(1)参加人员为中学生(允许高三学生参加,报名组别以当年新学年为准,职校、技校、技校学生参加相应组别)。联赛分为推广组(高中组)和普及组(初中组),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统一印制、统一比赛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编程语言可以是PASCAL、C或c++;

(2)广东赛区报名以地级以上城市为单位,地级以上城市以学校为单位。每个学生报名时只能填写一个指导老师。各市不得虚报参赛人数,否则将严肃处理。

(3)初赛是最基层的大众比赛,各城市不应限制参赛人数,而应鼓励更多各校学生勇敢参赛。

第六条考场设置和考试工作

(1)各市自行组织初审。考场必须集中在地级市。特殊情况下需要正式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才能设立分考场。分考场必须由地级市竞赛委员会直接监考,参赛学校老师不得收卷监考。如有违反,取消该考场初赛成绩,未经同意设立分考场的城市也将取消该考场初赛成绩。

(2)初赛试卷密封后,提前发给省内各地级市指定联系人,各市收到试卷后为省赛会;密封的试卷必须在考试前20分钟打开。

(3)初赛笔试结束后,答题卷按要求装订密封,由赛点负责人签字。装订时,密封线内的内容物不得外露。

(4)为更好地促进城市发展,允许参赛人数250人以上、参赛学校不少于15的县级市(或大城市的区)单独设立联赛考场,组织初试试卷,但需由当地或地市级、省奥数信息学委员会挂牌指导,并要求直接派人指导。同时,县级市(或大城市的区)仍属于地级市,即所有隶属关系不变。如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县级市,须向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对于参赛人数少于50人或参赛学校少于3所的地级市,仍独立组织联赛考试,但评卷工作应委托邻近地级或地级以上市协助,但必须派人参加评卷。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由省青少年奥林匹克信息学委员会具体协调。

第7条标记和成绩确定

(1)预赛评分

评卷将由地级市根据全国统一答案组织。如有问题,请立即请示。我希望各城市必须严格检查标记。省级复评发现错误过多的,将被列为无法组织活动城市和失信城市,并进行相应处理。市政当局必须在初赛后三天内:

初赛所有答案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分为提高组和普及组;

成绩按提高组和普及组排序(含电子版)。

派(送)省负责人,逾期不报或未按市要求上报的,省评委会将不再表彰该市的成果,后果由该市负责人承担。

(2)成就确定

省评委会收到各市初审试卷后,进行复评。复评结束后,划定本省参加复赛的最低分数线,由省竞赛委员会按照以下三条规则确定各市复赛名单。

不低于全省复赛分数线;

当年GDOI C级城市或未参加GDOI的城市为初赛人数的15%(分为提高组或普及组)(全国组委会标准);当年GDOI B级城市第7-8名为初赛人数16%,第4-6名为初赛人数17%;当年GDOI A级城市(前三名)按照初赛人数的20%确定每个城市的复赛人数。

为了兼顾暂时落后市场的普及,如果其小组最高分仍低于全省参加复赛的最低分10,则允许本组前三名参加复赛。

以上三条规则将严格控制省内复赛人数不超过初赛人数的15%。

第八条报名费

在全国组委会没有提高向组委会提交试卷的费用或广东省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管理委员会没有新精神的前提下,各市向省竞赛委员会提交试卷的费用自1995起保持不变,即各市向省竞赛委员会提交试卷的费用按每位选手7元计算(包括向全国组委会提交试卷的费用等。),而且每个城市的收费都是自定的;试卷费和资料费在报名时发给省负责人。

三、联赛复赛

第九条复赛时间

联赛半决赛(机考)时间初步定为6月第三个周六11,具体时间以当年省赛区通知为准。

第十条考场设置和考试工作

(1)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加强五项学科奥林匹克联赛管理的方案精神和中国计算机联合会的具体实施方案,信息学联赛复赛提高组(高中组)在全省范围内集中“1分”,采取当日完成自动测评、公布和受理投诉的方式。

(2)普及组复赛(机考),省内七个点,分别是广州、佛山、汕头、韶关、中山、肇庆、东莞。评委由省信息学评委会派出,其他城市复赛名额由省信息学奥林匹克委员会安排。

(3)复赛主办方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软硬件环境,省评委会指定的评委负责监考和评价。

(4)参加复赛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成果鉴定

改良组前几名选手的程序报国家组委会复评。改进组一等奖数量由中国计算机联合会确定,其他奖项由省奥赛信息学委员会确定。一、二、三等奖人数原则上按全省初赛参赛人数的1%、2%、3%确定(分为提高组和普及组)。提高组一等奖人数超过比例的,一、二等奖人数不超过3人。

第十二条报名费

参加复赛的选手需向复赛主办方缴纳试卷费、电脑费、考试费、评卷费等30元,复赛主办方向省赛会缴纳10元(含全国缴纳的试卷费、评卷费)。经济困难的玩家可以减免。减免手续是根据他们学校的申请,市负责人签字同意,报省竞赛委员会备案。参加复赛的选手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根据国家规定,晋级组中获得复仇测评(可能获得一等奖)的选手需缴纳50元测评费(中国计算机联合会要求),直接寄送至中国计算机联合会(全国统一开具发票)。

四、学校团体总分统计

第十三届学校团体总分

根据广东省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评委会制定的量化评价方法,对全省学校开展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的成绩进行综合评价,从全省参赛学校中评选出成绩突出的前50名学校,其中前30名学校获得广东赛区一、二、三等奖(各10所),31-50学校获得广东赛区表彰奖励。计算参与学校总分的公式如下:

改进组(高中)学校总分80 * A+40 * B+20 * C+5 * D。

普及组(初中)学校总分= 60 * A+30 * B+15 * C+5 * D。

其中,A为省赛区一等奖人数,B为省赛区二等奖人数,C为省赛区三等奖人数,D为有资格参加复赛但未获得复赛一、二、三等奖的人数。

第十四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广东省奥林匹克竞赛信息委员会。

广东信息学奥林匹克委员会

2006年9月5日制定,2007年10月20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