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领导MLM活动罪的量刑标准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取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数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MLM领导人超过30人,级别在三级以上,就会立案起诉。如果MLM资金总额超过250万,就是情节严重,要判刑。
MLM组织通常分为MLM南部和MLM北部。MLM南部以洗脑闻名,通常不会使用暴力、非法拘禁等手段,相对温和,而MLM北部则经常被武力挟持,因此常以抢劫、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方式处罚。
由于传销属于利益相关者犯罪,需要大量的司法资源进行打击,而且由于其形式混乱,往往需要工商部门先进行认定,再由公安机关主动打击。当家人陷入传销组织时,我们不要试图在短时间内说服他们,而是尽快把他们带离传销组织,脱离危险后再给他们洗脑。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1,对象元素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客体是公民的个人财产,通常是金钱。MLM经常伴随着偷税漏税和哄抬物价,侵犯了许多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客观要素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严重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传销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犯罪和直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如果直销中存在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直销监管部门应当予以行政处罚,不应认定为传销犯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当结合传销的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因素综合衡量。
3、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本罪主要针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多次介绍、欺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进行追究。对于一般参与者,就不追究了。
根据《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主要活动是实施犯罪的。”因此,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专门从事传销活动的公司不作为单位犯罪处理,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作为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4.主观因素
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正在进行传销活动,是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但为了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并且对危害结果抱有希望,积极追求。
犯组织、领导传销罪的,一般追究组织者的责任,但如果与一般参与者关系密切,往往不需要追究责任。另外,不能认定单位构成本罪。实践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的,视为犯罪,否则只能作为一般违法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