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司法考试科目
2015司法考试科目
每张试卷分值为150,试卷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制。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制度);
试卷四:例题(案例)分析、司法文书和讨论。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前述试卷1、2、3为机读选择题;试卷4为书面举例(案例)分析题(包括法律文书写作)。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阅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参加考试的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