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司法考试卷三29
c项错误。
先看选项D“D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首先,确定票据法律关系的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都是票据法律关系当事人的一种分类。在这个题目中,丁根本不是该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更不是该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
丁方出具保函保证A公司不履行时,丁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共同保证人放弃第一次诉讼的抗辩权。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或者要求连带保证人清偿,债务人不清偿时不必向连带保证人追偿。
先看选项D“D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首先,确定票据法律关系的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都是票据法律关系当事人的一种分类。在这个题目中,丁根本不是该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更不是该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
丁方出具保函保证A公司不履行时,丁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共同保证人放弃第一次诉讼的抗辩权。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或者要求连带保证人清偿,债务人不清偿时不必向连带保证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