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教育局组织机构设置

斗门区教育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督导室、教育室(招生办)、德育室、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5个单位,行政编制9名。此外,局直属事业单位有成人教育处、区教育科研中心、区教育装备中心三个。1,负责全区基础教育、成人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课程的教学研究和指导,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和决策咨询作用。

2、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各教育阶段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编制教学计划,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编写地方教材,并负责开发和研究管理。

3、提出乡土教学用书的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开发和利用乡土教育资源;参与国家和区域基础教育信息网络建设,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

4、制定教学质量评估标准,组织对本地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通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促进学校和教师改进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5.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教材教法改革实验,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提高教研能力,组织精品课程观摩,评价优秀教学效果。

6.指导学校落实教学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7.组织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竞赛,促进学校教学均衡发展。

8、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学校和老师提供咨询服务。1,负责规划、协调、配备、管理、咨询学校的现代化教育设备和实验室、各种功能室、图书馆的建设。负责区域教育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2、协助制定学校计算机设备和电化教育硬件设备方案。

3、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各类功能教室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

4、负责指导和培训中小学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

5.制定中小学学习用具供应和发放标准。

6、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中小学教育设备的政府采购,组织教学仪器的订购、供应和管理,指导自制教具的开发和实验科研活动;负责跟踪检查教学设备的质量监督。

7、负责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

8、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的统计和信息收集。1,主要任务

(1)承担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和国家自学考试组织工作。

(2)承担非学历机构培训的评估、管理和审批,开展现代农业技术教育,提供知识和技术培训及支持服务。

(3)承担农村文盲青年的教育培训工作。

(4)承担区教育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与成人教育有关的工作。

2.内部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区成人教育办公室下设两个股(室):

①成人教育单位

承担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报名、试卷保密、试卷分发、考试、成绩发放和录取工作;承担农村青壮年成人知识技术和扫除文盲的教育培训。

②成人自学考试单位

承担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保密、试卷分发、考试和成绩发放工作;承担非学历教育的监督、评估和认证工作。

(四)教育后勤行业管理指导中心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工读教育行业市场管理和学校后勤社会化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起草我区工读教育行业市场管理和学校后勤社会化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定全区勤工俭学和教育后勤行业管理工作计划,行使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负责统计报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推进实施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和保障体系,制定学校后勤行业管理制度,规范学校食堂、商场招投标准入机制。制定和完善我区学生着装管理办法,组织协调学生着装管理工作。制定和加强联合办学、国有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固定资产、学校财产(物业设备出租)和重点学校品牌的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避免固定资产流失。管理和引导我区中小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的建设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