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教师招聘考试内容是什么?
检查
(一)分类考核方法和绩效计算
根据岗位分类,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六五四三八+0。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能力与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最后一名成绩一起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乙类岗位考试方法见岗位表。
B1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B2岗班由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能力与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一并进入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答题、复习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专业科目考试、结构化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比较计算总成绩。
3.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组成。笔试科目C1为综合知识与能力,C2为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5倍的比例(最后一名成绩一并进入)确定进入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的内容是招聘岗位必备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总分合成办法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组织。
2.对于2。B2专业科目考试、C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直接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按不同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在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考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和形式。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式命题或委托省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进行,试题和评分标准保密。审查无误后,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组织实施。考试计划提交和审批截止时间:65438+2月5日-65438+2月65438+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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