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真题及答案研究。
A.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律职业者承担比其他职业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更高的职业道德。
b相互尊重与合作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要求检察官和律师尊重法官的主导地位,在法庭上服从法官的指令。
法律职业者只有选择合适的内化方式和方法,才能将法律职业道德融入法律职业精神。
d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提高法律职业者的道德意识,培养其道德情感,形成其道德习惯等。
答案b
分析这个话题,审视法律职业道德。
选项a是正确的。在现代社会,法律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职业。法律职业作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职业,要求法律职业者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比其他职业更高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选项b是错误的。相互尊重和合作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但检察官、律师和法官在法庭上不是被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关系。法律职业者人格平等,依法履行职责。
选项c是正确的。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道德具有教育和示范、规范和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行为和意识的功能。法律职业者只有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外化方法,才能将法律职业道德融入法律职业精神。
选项d是正确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法律职业者的道德意识、培养法律职业者的道德情感、锻炼法律职业者的道德意志和形成法律职业者的道德习惯。
46.关于法官的任免和行为,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唐是某省高中的副校长,儿子是该省某县法院院长。职务回避的规定应当适用于唐父子。
B.楼法官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没有必要解除他的法官职务。
C.白法官将多年办案经验整理成《典型案件庭审要点》,由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效果显著。他们应该得到奖励。
D.判决书送达后,陆法官发现15的上诉期限被误写成15,当即撤回判决书,并于次日交给当事人。他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官的职业规范。
答案c
分析这个题目来考察法官的任免和行为。
选项a是错误的。法官法第16条规定,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法官,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据此,唐父子不属于上下相邻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因此,免职的规定不适用。
选项b是错误的。法官法第13条第(八)项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不能继续担任职务的,应当依法免除其职务。
选项c是正确的。《法官法》第二十九条(1)规定,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应当给予奖励。该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有突出成绩,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法官,应当给予奖励。本案中,白法官将多年办案经验整理成《典型案件庭审要点》,由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效果显著。所以,应该奖励。
选项d错误。如果判决有笔误,应该通过裁定纠正,而不是立即翻供。
47.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忠诚、公正、廉洁、文明”。以下哪个选项体现了“文明”的要求?( )
A.检察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
b、在检察院内部,严格执行“查办案件由不同机构承办,相互制约”的制度。
C.检察官要树立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按照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
d .公诉人或其亲属与他人发生矛盾,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得以公诉人身份寻求照顾。
答案d
分析这个题目,考察检察官的职业道德。
选项a是错误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五条规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守护者。检察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即忠于国家,属于履行忠诚义务。
选项b是错误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询问、干涉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审判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私自查询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审判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及相关信息, 不得泄露案件办理情况和案件承办人信息,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该条规定了“案件的调查处理由不同的机构承担,相互制约”的制度。该制度体现了“正义”的要求。
选项c错误。《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18条规定,应当树立证据意识,依法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不得伪造、隐匿、毁损证据,严格掌握事实和证据。这一规定体现了“正义”而非“文明”的要求。
选项d是正确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四十四条规定,不允许有特权、逞强和蛮横。本人或亲属与他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应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不应以检察官的身份寻求特殊照顾,更不应使事态恶化,制造事端。本条规定了“文明”的要求。
48.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律师不得与委托人建立或保持委托关系?( )
A.律师和客户是多年的朋友。
b接受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的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是本案另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但委托人知道并同意的。
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在同一民事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d .委托关系终止两年后,律师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办理同一法律业务。
答案c
分析本题的考试律师制度。《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其他不符合题干要求的情形。
49.潘叔叔是一个山村的农民。他为人正派,热心公益。几十年来为邻居调解了很多纠纷,免费代理了很多案件,得到了广泛的肯定。以下哪个陈述是正确的?( )
A.老林法官说,潘大爷是“地方法官”,为了充分发挥他的作用,可以临时聘请他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B.检察官小张说,潘大爷见多识广,检察院可以聘请他担任检察监督员。
C.小李律师表示,潘大爷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禁止其继续代理该案。
D.公证员Create说,潘大爷熟悉法律法规,有几十年处理纠纷的经验。通过考试后,他可以担任公证人。
答案b
分析审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诉讼代理人、公证员的相关制度。
选项a是错误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八条规定,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也可以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考核, 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选项b是正确的。《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第七条第1款规定,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任命;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组织任命。第九条规定,省、地、市人民检察院可以邀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民监督员;公民个人可以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检察院自荐。
选项c错误。潘大爷的行为并没有扰乱法律秩序。可以执行一般代理案件。
选项d错误。《公证法》第18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至六十五周岁;(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五)在公证处实习两年以上或者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处实习一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
50.根据《法律援助条例》,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说法,哪一项不能成立?( )
A.在* * *共犯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委托辩护人的,其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不需要进行经济能力审查。
B.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其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C.中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免费服务和部分有偿服务的制度,采取“延期支付”或“减收费用”的形式
d、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辩护而未通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机关。
答案c
分析这一主题并评估法律援助。
选项a成立。《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第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二级智力残疾的;(二)在同一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委托辩护人的;(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4)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
选项b成立。《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其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停业整顿处罚。
选项c不能成立。一些国家所包含的法院诉讼费的“缓、减、免”,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体系中并未纳入。我国的法律援助是“免费”的。
选项d成立。《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第1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公安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