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问题解决。

ACDE .

法律法规基础: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a)只能从单一供应商处购买;

(2)由于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需要保证原采购项目或配套服务要求的一致性,需要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追加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公共服务有特殊要求,只能向特定供应商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