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最美的票是什么?

最美门票如下:

车主看到车上有罚单,往往头上都是血,罚单成了倒霉的代名词。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大环境,网友们也就不难理解,空白票上有“前方有停车场,下次注意”的温馨提示,被称为“最美票”。

在大多数人称赞“人性化执法”的同时,也有少数网友认为这样的执法是违法的。但正如专家指出的,“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就是先口头警告,不改再处罚,这本身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部分。”

专家所指的法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的规定,可以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也规定,情节轻微,不影响交通的,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从这个角度来说,“最美门票”不仅人性化,而且符合法律。“最美罚单”符合法律,但人们并不知道这个规定的存在。在我看来,更值得讨论。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的拥堵,交警面临着巨大的执法压力。

特别是人们没有养成文明驾驶的习惯,导致交警只能严厉处罚。结果就出现了,不管什么原因,机动车乱停乱放被罚款,机动车不按标线表走,也要扣分。在如此高压的震慑下,人们的驾驶习惯逐渐养成,但交警也成了“贴罚单”的代名词。

这个代名词不利于交警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所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人性化执法的诉求越来越多也就不足为奇了。现实中,由于城市单行道和公交专用道的设置,很多外地车辆和一些新手很难准确掌握。

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一些违法现象。对于这些现象我们该怎么办?严格来说,可以扣罚款;轻者,可以给予口头警告。如何选择?实际交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因为不管严还是轻,都是法律允许的。

另一方面,不难发现“最美罚单”出现的原因,是执法部门积极回应公众诉求的结果,最终实现了法理与人情的高度统一。这样的执法程序值得表扬,也有更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希望这则新闻能引起更多地方执法部门的反思,想知道为什么符合规定的“最美罚单”这么少?反思“最美罚单”的执法是否可以借鉴。这样才能更好的执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