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招聘简章

#机构#简介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月21—65438+2月25日06:00。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临沂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术条件、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5.留学回国人员必须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同等学力和学位。

6.应聘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在职职工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提出申请,必须征得定向、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8.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纪律处分期或影响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考生不得报考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 438+0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临沂市所属事业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变更。

三。注册和资格考试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与省属事业单位使用同一个报名平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在本报名平台报名。

报名时间:2月21—65438+2月25日06:00。

查询时间:2月21,11:00—2月26日16:00。

考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实填写并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考生可在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下次自动替换之前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可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未通过初审或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或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其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凡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等资格条件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2、单位审判

初审时间:2月21,11:00—2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性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应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在线支付

缴费时间:2月21,11:00—2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放弃。注册成功后,恕不退款。成功缴费者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面试时使用)。

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考试费40元。

拟享受考试费减免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扶贫政策人口和预防返贫监测救助对象,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在“网上缴费”中点击“申请减免费用”,于2023年2月26日16:00前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证的证明;享受扶贫政策人口和反贫困监测救助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3年2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申请情况。豁免申请通过后,个人申请状态显示为“已完成”。超过缴费时间者不再受理。

4.资格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与网上上传的照片相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提交的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业报告单)。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如对工作有其他要求,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必须按要求提交。

须提供上述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的申请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具有同等学历和学位。

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必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取得面试复审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所提供材料主要信息虚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在(含)以上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综合笔试只考一科,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政策、科技知识、省情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在省直事业单位同步笔试中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3月9: 00-18+0: 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从达到笔试成绩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上述规定的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采访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职业能力测试采用口译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结构化面试占40%,专业能力测试占60%。面试具体地点将在临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另行通知。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试费每人70元。经审查,享受笔试考试费减免的报考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试费。

动词 (verb的缩写)调查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由市外办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等额组织。因放弃或被取消报考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在规定最低分数线以上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检验

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对考生进行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是否需要回避。并按有关规定审核被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录用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故意隐瞒影响其就业的疾病或病史,与体检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要求他人代替体检、调换或更换化验样本等。,会被辞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及物动词宣传和就业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市外宣办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汇总表》,报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报考组合招聘岗位的,在考试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调岗位,总分和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选调岗位顺序。用人单位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员工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应纳入聘用合同。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就业;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临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八。其他人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不诚信的考生,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诚信档案。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纪律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刊物,上网卡等。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名义举办,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无关。

3.应聘者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在应聘期间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错过了重要信息,就要自己承担责任。

本章由临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539-8726680

监督电话:0539-8726925

文章来源:/info/1024/289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