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美国铁路发展史!(需要详细的流程)

(一)严格监管的历史

铁路在发展初期处于自由放任状态。1865之后,逐渐确立了在交通行业的垄断地位,成为“铁老大”。价格歧视盛行,贿赂丑闻不断,社会要求监管铁路的呼声日益高涨。从65438年到1970年,几个农业州开始限制铁路价格和其他监管措施。然后监管范围扩大到全国。1887年,州际商业法颁布,联邦政府成立州际商业委员会(ICC)对铁路进行监管。随后,1890年通过了谢尔曼反垄断法,1906年通过了赫本法,1910年通过了曼-埃尔金斯法,逐步加强了对以垄断为代表的铁路的监管要求。ICC的权力越来越大,对铁路公司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ICC制定最高价格,终止铁路公司被认为不适当的定价措施,甚至取消公司的自由定价权。?

1917 ~ 1920期间,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适应战争需要,尽快结束铁路混乱局面,联邦政府成立了美国铁路委员会,实际上接管了美国所有的铁路,并将全国铁路分为东、西、南三个地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政府接管铁路后,客货运输量都增加了,但经济效益却大幅度下降,从战前的1917盈利5.7亿美元,到1920亏损15亿美元。政府接管铁路是美国政府经济管制中罕见的经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政府没有接管这条铁路。?

1920年,联邦政府将铁路的经营权还给了私人。但后来的法律进一步规定,铁路行业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铁路不得放弃“与公共利益相关”的线路和客运业务,甚至要求铁路公司拿出一定比例的利润进行增肥和瘦身,并对铁路从业人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这样,虽然铁路公司的所有权是私人的,但铁路更多的是公益性质。导致铁路失去活力,在运输市场的份额逐渐减少。20世纪40年代后,铁路开始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