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执法助理?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在是一种人员,在很多场合也会出现。但是很多人其实不清楚这些执法辅助人员的情况,我们可以好好了解一下。那么什么是行政执法助理呢?我给你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在是一种人员,在很多场合也会出现。但是很多人其实不清楚这些执法辅助人员的情况,我们可以好好了解一下。那么什么是行政执法助理呢?我给你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什么是行政执法助理?

综合行政执法的辅助人员是城管。

实际上是过去我国各政府机构在各自领域所拥有的城市执法职能的集中行使

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对无证违法建设的处罚)、道路交通秩序(对非法占用道路的处罚)、工商行政管理(对无照经营的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及其他需要出动执法的事项。

二。《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哪些要求?

第一条为缓解审判辅助人员短缺问题,保障全省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法院、检察院实施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结合全省法院系统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是指在审判辅助人员岗位上从事日常性、技术性、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的人员。全省法院系统主要招录职工审判助理,包括书记员、司法警察助理、司法技术人员。

汽车驾驶、物业管理、保安、打字、印刷等后勤服务岗位不纳入员工制试用助理范围。

第三条书记员负责庭审过程中的案件记录、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雇员制司法警察助理承担出庭、押解、羁押等审判警察保障工作,执行死刑,配合执行民事、行政案件,协助维护机关治安和办公秩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职工制司法技术人员负责对诉讼活动中的鉴定文书、检验报告、检验笔录、医学会计资料等技术证据提出意见,委托外部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为审判执行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信息技术人员属于司法技术人员的范畴。

第四条省级法院、中级法院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员工制审判辅助人员,各级法院负责本院员工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各级法院应当鼓励现有聘用制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审判助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现有聘用制度工作人员是指与各级法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不包括食堂、物业管理等外包服务人员。

三、什么是辅警?

辅警,顾名思义,就是协助正式警务工作的工作人员。由政府出资,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由公安机关录用,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的岗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执勤、接警、维护大型公共* * *活动和突发事件(事件)现场秩序、移交现行犯罪嫌疑人、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二)疏导交通,劝阻、制止和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三)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犬类管理等治安管理活动。

(四)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和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五)专业技术、后勤保障等警务保障活动。

(六)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警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二条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是不得停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承担。

以上是我关于什么是行政执法助理的介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是辅助人员的一种,有相应的处理办法,需要按规定办理。这些你都可以很好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