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语考试实务【法理学】-不定选择题【8.4】

一、不定选择题

1.因妻子王私自堕胎,张某以侵犯生育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未获支持。张某也要求离婚,经法官调解未果,符合婚姻法规定。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判决准予离婚的规定。在这方面,下列选项是正确的:(2015/ 1 /88)

A.王与张婚姻关系的解除是因法律事件引起的。

B.张主张的生育权属于相对权。

C.法院不支持张的损害赔偿请求,违反了?有侵权就有救济?的法律原则

D.?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它是一部概括性的立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的适应性。

参考答案

1.考点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权利的分类;立法原则

回答BD。解析: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根据是否以人的意志为标准,法律事实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或消灭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而后者,如人类的出生、疾病、死亡、自然灾害等。,对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当事人)来说是不可避免的,是独立于其意志的。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存在,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因为人的意志可以分为善意和恶意、合法和非法,所以人的行为也可以分为善意、合法和恶意、非法。善意行为和法律行为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本案中,王某与张某婚姻法律关系的消失是因张某申请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所致。错误a,未当选。

根据相应的主体范围,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绝对权利也叫。对世界的权利?,是对应于不特定法律主体的权利,绝对权利对应于不特定义务人。相对权利也叫。对人的权利?权利是否对应特定的法律主体?相对权利?对应于特定的债务人。在本题中,张的生育权对应的是一个特定的主体,即张的妻子王,故属于相对权。b项正确,当选。

?有侵权就有救济?是法律原则,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明确规定,丈夫以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法院有明确的依据不支持张的损害赔偿请求。此外,损害赔偿不是唯一的法律救济方式。因生育权受损而提起的离婚请求得到法院支持,也是一种救济。C项错误,未选。

?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属于一般立法,这种体现科学立法原则的立法技术,使法律能够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覆盖社会中的新情况,从而提高法律的适应性。d项正确,当选。

所以,本题选择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