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联考新政策2021

法律解析:港澳台联考(2021)未出台新政策,仍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办理。

法律依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联合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考区和相关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和公示。各考区要按规定严格审核考生身份和学历,防止冒用虚假身份和学历。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联合征兵办公室报告,切实维护全国联合征兵工作的严肃性。考生的内地学历由联招办收集,经学历认证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2018华侨、港澳台学生资格不作调整。2019起,具有台湾省学历的台湾省考生须提供有效学历证明方可参加报名;华侨考生本人及父母一方必须具有华侨身份,其界定及相关条件按照国务院侨办的有关规定和《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法》(见附件)的相关细则执行。联合招生办公室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后,在其官网公示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联考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