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提高产业工人创新能力的指导意见

《关于提高山东省产业工人创新能力的指导意见》是山东省政府和省总工会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山东省提高产业工人创新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教用结合,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在KPI(关键绩效指标)和CPI(一般绩效指标)中科学设置创新容错机制,从管理体制机制上为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法定职责,帮助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

大力推进“专家带学习”,深入推进“师徒带徒”、结对帮扶,实施“订单式”培养。推广“大师传承大讲堂”、“专家人才大讲堂”、“团队大讲堂”等培训模式,促进绝技、绝技的代际传承机制。鼓励企业建立“技师”和“学徒”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指导意见》对提升山东省产业工人创新能力的意义

搭建平台载体,释放创新活力。丰富创新人才成长平台,大力开展“技能兴鲁”培育百万工匠行动,重点培养掌握关键技能和独特技能的齐鲁工匠、首席技师、技术技能大师等技能带头人。

深化“学习圆梦行动”,加强工匠学院建设,扩大创新人才有效供给,培养大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建立健全劳动技能竞赛制度,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竞赛、技能竞赛、创新竞赛等活动,推动各地各单位开展竞赛。

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集聚“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创新创优大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转型需求,组织开展山东省数字化转型创新大赛,引导产业工作者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区块链等新技术,培育数字化创新应用生态,孵化一批优秀数字化创新应用成果,争当数字化创新应用先行者。

以上内容参考:山东省人民政府网-我省出台意见提升产业工人创新能力,开展百万工匠“技能兴鲁”培训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