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省新昌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14年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由卫生局单独组织实施,另行发布公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教育体育系统、卫生系统等单位非医务人员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8人,其中教育体育系统93人,卫生系统12人,其他单位9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浙江新昌人才网2014。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10及以上职位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2倍的),视情况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如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计划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变更报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新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4(籍贯指高考成绩合格被高校录取时的户籍所在地)和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4年5月4日卫生系统非医务人员及其他单位户籍所在地为准;报考教体系统的社会人员以2014年5月5日户口为准)。
(2)急需允许县外考生报考的职位(专业)短缺。详见招聘计划中的“说明”一栏。
(3)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户籍不限。
(4)委托培养学生必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凡能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等非全日制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均可作为社会人员报考。
2.服务型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我县服务基层项目2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在我县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满两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离开服务岗位未满三年的人员。
(2)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96年5月4日-1978年5月4日卫生系统非医务人员及其他单位;报考体育系统的为65438+5月5日0996-65438+5月5日0978);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信息
1.注册时间:
卫生系统非医务人员及其他单位:2065年5月4日上午8: 30至下午65: 438+06: 30。
授课制度:2014年5月5日上午8: 30至下午16: 30。
2.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3.报名材料:2014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国家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及其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及其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
报名时还须携带《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一寸免冠近照3张,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
每个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初审结束后,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公告。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每科满分100。
教体系统、卫生系统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医务人员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4 5月17am: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 00-15: 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专业知识(详见附件附表)。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是完全主观的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是完全客观的题。《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专业)数量,笔试总成绩(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惠山水利管理服务站、竟陵水利管理服务站、澄潭水利管理服务站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占40%,专业知识占60%;县调保护与传承发展中心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占30%,专业知识占70%;其他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或专业知识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10及以上职位比例为1: 2)。面试人数低于招聘计划2倍的,视情况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面试成绩100,合格分数线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纳入体检和考察。县广播电视总台电视播音员主持人面试:播音员主持人素质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除县调调保护与传承发展中心岗位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外,其他岗位分别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分10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第一名,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的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工〔2005〕6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教体系统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卫生系统非医务人员及其他单位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察细则(试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录用审批前按总成绩依次进行体检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不实、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
动词 (verb的缩写)聘用方式: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根据不同岗位的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名和录用手续,试用期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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