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主要是师范类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部分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可招(仅限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艺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978年5月1后出生)。
3.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978年5月1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和招聘岗位的要求。
(二)省、市(地)、县“特岗计划”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师范类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主,也可招收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专业毕业生,要求年龄均在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后出生)。
2.本县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代课教师满2年以上,仍在教学岗位的代课教师;本县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1年5月以后出生),仍在教学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代课教师。
3.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和招聘岗位的要求。
国家和省“特岗计划”是面向全国招聘的;市(州、地)、县级“特岗计划”招收学生分别由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确定。考生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查询相关市(地、州)、县(市、区、特区)“特岗计划”招聘细则。
在编教师(含2006年、2007年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
指数4375,排列在威宁、赫章、毕节、织金、纳雍、大方、桐梓、关岭、紫云、镇宁、长顺、惠水、瓮安、龙里、黄平、黎平、思南、沿河、江口、德江、印江、水城、六枝、盘县、旺旺。
(2)省级“特岗计划”
指标为1250,排列在威宁、大方、沿河三县。
(3)市(地)的“特岗计划”
指标为1150,排列在威宁、水城、紫云三县。
(四)县级“特岗计划”
指标为1798,排列在桐梓、凤岗、关岭、紫云、镇宁、惠水、思南、沿河、织金、纳雍、大方、赫章、中山、水城、六枝、望谟、册亨17县。
具体指标分布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县、校、岗)的原则。
(二)优先录用报考与本专业相同科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县代课教师。
(三)特岗教师安排什么样的教师招聘计划(参照国家、省、地、县“特岗计划”),由市(地、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
(4)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级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级以下农村乡(镇)初级中学和中心学校,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通过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科目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和本县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仍在教学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合格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宣布第二阶段招聘,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第一阶段免笔试,只面试;考试的第二阶段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由省里统一组织。笔试、阅卷、成绩统计、面试、体检、录取由市(地)教育局统一组织。
(一)招聘第一阶段(免笔试人员招聘)
1,注册
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6日。
符合笔试免试条件的,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保存)到报名所在县(市、区、特区)的市(州、地)教育局。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县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籍证明)。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文凭。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以及往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教学经历证明。
(4)代课教师资格证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代课教师在本县5年以上且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
(5)从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下载并填写《2008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招聘报名表》。
2.资格考试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和体检
面试时间:2008年5月7日-8日。面试总分100。面试具体办法由各市(州、地)自行制定。
体检时间:2008年5月8 -9日。各市(地)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地、县“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招聘人数1: 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合格面试人数低于招聘人数时,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州、地)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
4.录取和签字
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才能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是根据志愿填报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符合免试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所报考县落选,市(地)教育局将根据其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整后职位空缺情况,在省协调下,各市(地)可根据调剂意愿,对符合国家和省“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未选调人员进行跨市(地)调剂。
中标候选人须在市(州、地)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用合同。凡未签约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的聘用合同自然终止。
5.上报并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市(州、地)教育局于5月12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和签约工作。跨市(州、地)转账的,可延长至5月16。5月18日,将本市(州、地)录取签约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和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和本市(州、地)“特岗计划”第二期招聘岗位数报省教育厅教师办公室,经省审核后于5月20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2)招聘的第二阶段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2日-6月2日。
报考人员须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下载并填写《2008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招聘报名表》(报考科目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然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填好的报名表连同以下材料复印件交至县教育局(如用邮局寄,须用特快专递)。
注册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县有户籍要求的,提供户籍证明)。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文凭。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以及往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教学经历证明。
(4)代课教师资格证及县教育局出具的代课教师在本县2年以上且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
2.初步资格考试
通过“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资格审查的考生,获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申请档案(被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于6月5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和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件3)报各市(州、地)教育局。市(州、地)教育局于6月10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处,6月12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供报考人员查询。
3.获取准考证,查询考试安排。
6月12后,通过初审者须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试安排,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安排由市(地)教育局连同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一并报省教育厅师范处。
4.检查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分为初中和小学。
初中根据报考科目单独命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包括高中到大学的基础专业知识,以大学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培养基本要求,专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国内时事政治2007年8月-2008年4月。
小学以文科和理科命题为主。报考小学语文、英语、品德、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等学科(或专业)的考生,考文科试题;报考小学数学、自然或理科(含实验)、信息技术的考生考理科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文科题是师范到专科的语文基础知识,理科题是师范到专科的数学基础知识,都是以专科知识为基础。教师综合素质的内容和初中考题是一样的,但是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基础知识里面有一点内容。
笔试时间:6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省共设8个考点。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第一志愿县所属市(州、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参加考试。
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由各市(地)教育局汇总,根据国家、省、地、县“特岗计划”类别,按照招聘人数1: 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科目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参加考试人数低于招聘人数时,所有面试人员进入面试)。
市(地)教育局于6月30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和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表3)报送省教育厅师范处,省教育厅于7月2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贵州教育在线关于面试人员的补充信息,以便及时补录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必须在“特岗计划”县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必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复试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交三张近期同背景1寸免冠照片。面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面试具体安排可登陆贵州教育网。
面试必须在7月9日前完成。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应在醒目位置公布,未进入面试名单的应按规定程序予以保留。
5.身体检查
根据“特岗计划”各县、学科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 1.3,从合格面试人员中确定参加人员(当合格面试人数低于招聘人数时,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州、地)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必须在7月14前完成。
6.录取和签字
必须在面试和体检合格者中,按科目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人员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用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必须在7月18前完成入学和签约。
7、上报并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各市(地)教育局应于7月22日前将审核后的招生合同制人员名单汇总(含加盖公章的文本和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表3)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24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动词 (verb的缩写)岗前培训和登记
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应在8月10前参加省统一组织、市(地)教育局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市(州、地)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省教育厅发放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录取人员须持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在特岗计划县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
不及物动词相关要求
(一)各市(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果签订合同后不在岗,必须按照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2)报考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和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或者从事其他欺诈行为的。
3.还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所有特岗教师招聘信息将及时在贵州教育网发布。申请人要时刻关注网上的相关信息,保持沟通畅通。
(四)电话号码
省教育厅师范处:0851-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5943608,5973808,5953608。
遵义市教育局人事科:0852-8252110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处:0853-3223428
黔南州教育局政治部:0854-8280306
黔东南州教育局师范处:0855-8503590
铜仁地区教育局师范处:0856-5230541,5222833
毕节教育局师范学院:0857-8222391,8229479
六盘水市教育局人事处:0858-2153244
黔西南州教育局师范处:0859-3223554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各市(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可向省教育厅或相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联系电话:0851-5283154,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附表1:2008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