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组织机构设置

山西省运城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运城市国税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建制正处级全职能局。山西省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共有9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流转税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统计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科,均为正科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正厅级)、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厅级,隶属人事教育司)。

1.办公室

制定本局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起草、审核相关文件和报告,负责本单位政务督查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文电处理、文件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务宣传;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和奖励;制定办公室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办理NPC代表和CPPCC委员的建议;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政策和法规科

进行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并跟踪反馈执行情况;负责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和涉税文件的归档;承担税收法规的清理、认定和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开展税务稽查案件的审查工作;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检查;办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综合管理;负责法制普及、宣传和教育。

3.流转税管理组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制定本地区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的推广和管理;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检查。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批和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负责出口货物退税计划的分配和执行。

4.所得税管理科

负责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并实施税收征管业务;负责制定本地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负责所得税政策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及日常管理。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信息交换、国际税收征管合作等国际税收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税收政策管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

5.收藏管理科

组织实施综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综合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税收征管质量评估、纳税申报和税收信息管理;负责指导、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负责税源管理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普通发票管理;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税收征管工作;负责组织除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征管软件和税控工具的推广应用;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6.规划统计组

负责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税收计划管理;负责税务会计和统计信息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组织检查税款的征收和退还;负责税源数据的调查和计算,税收分析和预测;负责重点税源的监控和管理;负责税务凭证的管理。

7.财务管理科

负责本系统和本级机关的经费和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建、设备和资产的管理;组织内部审计、离任审计和政府采购。

8.人事教育组

研究和实施人事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和培训管理。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监督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本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督和整改工作;负责管理本级干部举报来信来访、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

政府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务、纪检、工会、* *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1.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务检查工作;负责检查和处理年度计划中确定的重点行业和税收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税务检查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务举报案件的受理、移送和查处;审核下级税务检查;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的调查;负责领导组织税收专项检查。

运城市国税局稽查局为非职能局,有正式建制。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综合选案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均为正股级。

2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所辖住户的税收征收、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具体负责税务登记与认定、申报方式核查、纳税申报受理与审核、税款征收、催缴、处理逾期申报与缴纳、计划会计统计、发票税票管理、户籍管理、税源调查、税源监控、重点税源管理、数据采集与分析、纳税评估、一般违章处理、纳税宣传、纳税辅导、纳税调研、纳税服务等工作。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是一个非职能局,有正式的建制。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综合部、计划征收部(通称为纳税服务部)、综合业务部、税源管理一部、税源管理二部,均为股级。1.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是一个非全职能局,为副处级建制。内设6个机构,分别是:综合部、计划征收部(通称为纳税服务部)、综合业务部、税源管理一部、税源管理二部、税源管理三部,均为子部门。

2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华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华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与绛县国家税务局合并。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职责。

3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运城市国家税务局、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芮城县国家税务局合并。运城市国税局下设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票证中心三个机构,均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实施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和税务信息的综合数据库;负责税务数据的质量评估、分析和利用;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仪器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和调配管理。

2.代理服务中心

制定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局机关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维护;负责该局房地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

3.票务中心

负责完税凭证(票)、普通发票及其他相关票证的印制、发放和保管管理。运城市国家税务局按行政区划设置13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1.绛县国家税务局与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华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合并,一套工作人员,两块牌子,为副处级全职能局。其行政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及其职责见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华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2.芮城国家税务局和运城市国家税务局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合并,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是副处级全功能局。行政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及其职责见运城市国家税务局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3.其余11县(市、区)国税局均为全功能局,有正式部门。即:运城市盐湖区国家税务局、永济市国家税务局、河津市国家税务局、临猗县国家税务局、新绛县国家税务局、稷山县国家税务局、闻喜县国家税务局、夏县国家税务局、平陆县国家税务局、万荣县国家税务局、垣曲县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