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考音乐专业统一考试说明(2024版)公告

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音乐专业省级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时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察学生对音乐的感知、理解和表现,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录取的重要依据。音乐专业省统考分为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的考试包括器乐和声乐,适合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音乐教育考试适用于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专业。音乐学等专业可根据招生机构要求,参照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的考试要求。

二、考试科目及分数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练耳、器乐、声乐五个科目。

总分300分,不同类型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1)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练耳、器乐四科,其中乐理成绩15,听写成绩30,视唱练耳成绩15,器乐成绩240。

2.声乐指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练耳、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听写30,视唱练耳15,声乐240。

(2)音乐教育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练耳、主项(声乐、器乐各选一项)和子项(声乐、器乐各选一项)五个科目,其中乐理成绩15,听写成绩30,视唱练耳成绩15,主项成绩165,子项成绩75。选择声乐为主项的考生,必须选择器乐为副项;选择器乐作为主修项目的考生,必须选择声乐作为副修项目。

原标题:广西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情况说明(2024版)音乐类

文章来源:/view/content _ 1173 _ 288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