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后第二年还能继续考村官吗?

不,你应该等到两年服务期结束。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工作。该计划的政策基础是第2004/2005号文件。16人事部2006年发布的《关于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单位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是为高校毕业生落实到基层单位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特定内容

计划实施

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聘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工作,支援教育、农业、医药、扶贫等事业。

实现进程

主要包括组织招聘和为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提供管理服务两个方面。组织招聘有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根据各地下达的招聘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每年7月底前,送“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通知》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期间的户籍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经费保障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对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发放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在农村基层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工作时间限制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在择业期内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大学生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他们就业创造条件。

(一)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岗位,制定激励政策,积极吸引已完成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专项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应当优先考虑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招收这些大学生。

(二)服务期满经“三支一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6〕1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回原籍或在其他地区就业。落实接收单位的,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执行试用期。凡进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参照同等条件人员,根据其岗位或职务确定,其工龄计算为工龄。今后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具体情况

(1)原服务单位有空缺或相应减员需要补充时,需聘用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应当采取不低于40%的人员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

(2)对准备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相关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就业。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服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回原籍或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接收单位的,应允许接收单位在该地区落户。

(六)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和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岗位工资标准,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今后晋升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