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行政执法主体是什么?
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岗位申请考试主要测量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其中,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表达能力延续了国考大纲的传统,而新增的依法办事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则是首次出现在国考大纲中。
考试目的:
1,阅读理解能力——准确理解和概括所给材料的主要内容,恰当阐述所涉及的观点和事实,并做出合理的推论。
2、依法办事的能力——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综合运用适当有效的方法完成任务、解决问题、实现目标。
3.公众服务能力——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愿望,灵活运用各种措施和方法,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4.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指定的语言准确合理地解释、陈述或说明事件和观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应用。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测试,申论为主观测试,满分100。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三类。
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岗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岗位、行政执法岗位。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