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主观题2018
答案:c
本题目考查以法人为基本考点的建立。
A项考察事业单位法人设立情况。根据《民法典》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而设立的事业单位,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据此,由于历史原因,区分了新旧,但并不是所有的法人资格都是从注册之日起取得的。所以A项是错误的,没有当选。
b项考察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根据《民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符合法人条件,以公益等非营利目的或者与其成员利益相同为目的,经成员同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组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不需要登记为法人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据此,由于历史原因,区分了新旧,但并不是所有的都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所以B项是错误的,没有当选。
c项考察捐赠法人的设立。根据《民法典》第九十二条第1款的规定,符合法人条件、以捐赠财产设立的以公益为目的的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赠法人资格。由此可见,捐赠法人自登记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故C项正确,当选。
d项考察特殊法人的设立。根据《民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履行职能所需的民事活动。由此可见,有独立资金的机关法人,从成立之日起就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所以D项是错误的,没有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