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收资本”问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第五版(P.152)中遇到例6-4。

原材料的初始计量属于存货的初始计量。

在我国会计存货的会计处理中,规定接受外部投入应当按照合同价格处理,除非合同价格不公允。所以这里原材料的入账价值应该是6万元,进项税应该按照计税价值计算,这是会计和税法的计算口径不同造成的。基本处理与示例中的条目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