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对转业干部的安置有哪些具体规定?
1,常规摆放。
退役士兵可以选择回原籍,入伍的地方,配偶入伍前居住的地方或者结婚的地方。这是最常规的安置方式,一般来说不会有大问题。
2.我想去一个大城市。
有些退伍军人想去大城市生活,比如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在选择这些城市安置时会有一些不同的政策规定。已婚的军队转业干部,截至转业当年3月31日,其配偶须随军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其他省会(自治区首府)及副省级以上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
3.与父母的安置。
转业干部已婚但父母无子女或配偶是独生子女的,可安置在父母或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未婚的转业干部可以安置在父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父母都是军人,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转业干部,可以回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退休地安置。
4、自主择业安置退役军人。
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在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5.一个单位接收它。
安置地区符合专项人才引进计划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本地区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