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沿着巴蜀中学景观环城路散步。

从甲乙双方第一次见面到甲乙双方第二次见面,

甲乙双方距离之和为1周长。

甲乙双方每分钟的速度和为:700÷(5/4+15/4)= 140m。

一分钟速度:140 ÷ (1+2/3) = 84m。

甲乙双方第一次见面需要700÷140=5分钟。

那么甲乙丙第一次见面需要5+5/4=25/4分钟。

甲、丙方每分钟的速度和为:700 ÷ 25/4 = 112m。

C的速度是112-84=每分钟2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