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务员考试考什么?
具体考试内容详情如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是主观题,考试时限150分钟。其中,对于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职位,笔试成绩的组成方法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报考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分别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用、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和《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27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
3月28日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
考场设在设区的市。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省戒毒管理系统职位的在太原市考试,报考市县法院、检察院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在报考人员所在市考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疫情防控相关证明参加考试。缺少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考试。
3.结果查询
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4月底前可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岗位和特殊专业岗位的岗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给予政策倾斜。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候选人的选择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岗位按照2: 1的比例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不足2: 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省级监狱管理系统、省级戒毒管理系统职位的,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招聘机关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遴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不足计划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
面试前,省招录机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市法院检察院将对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证件(证书)不齐全或者提供的证件(证书)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主要信息不真实,经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资格审查机关提出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的建议,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聘用的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面试
报考省级机关和省级法院、检察院职位,面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市县法院、检察院的职位,面试工作由职位所在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的,应聘人员须达到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测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两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由负责面试的主管部门尝试加试面试,根据加试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对报考省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体检,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5倍(四舍五入)。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确定体检人选。
以上是山西省公务员考试考什么的全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