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渝政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于人社发〔2011〕326号)。

一、学校概况

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是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是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门。

学校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占地360亩。是重庆市首批“十佳园林式单位”。

拥有中央党校教学基地、国家行政学院教研基地和重庆应急管理培训基地。

目前,学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是“十五”三个市级重点学科;法律硕士(JM)和管理硕士(MPA)是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1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新增两个市级智库:重庆党建研究院、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两个市级研究中心:重庆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重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两个市级学术学会:重庆科学社会主义学会、重庆行政学会。

有三期1报纸(探索、重庆行政、重庆社科文献、重庆党校报)和1决策咨询平台(领导之窗)。

其中,《探索》是国家期刊奖一百种重点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文国家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RCCSE权威学术期刊。

我校数字资源建设走在全国党校前列,曾获中央党校远程教育资源片优秀组织奖、数字资源建设优秀组织奖。

学校一贯重视人才工作,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政策,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创造一流环境。

学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43人,其中高正26人,中专45人,博士80人。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高层次人才特别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文化大师和“四个一批”人才、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青年人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首席专家工作室领军专家、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名优人才、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程教师等高端人才20余人。

学校正在积极贯彻中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有创新、有开放、现代化的一流省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热忱欢迎四面八方的优秀人才加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形式。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见《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3 * * *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符合职位表中规定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等要求。

6.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教研能力或潜力。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岗位必备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未执行完毕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未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未宣告无罪的;未被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单位人事纪律,被本单位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纪律处于禁入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相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失信情况。

军人;正在就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达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公告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已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的人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的人员。

(3)年龄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简章发布日期,如“35周岁及以下”,表示36周岁以下,以此类推。

(4)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申请人应持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申请。

已在国内大学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申请人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65438+2月31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所报毕业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的相关证明)。

3.职业资格考试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重庆市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下半年修订)附件4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附件5(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以及目前高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进行。

由于学历层次不同,同一专业职称不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相似,但不完全相同。经负责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确认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和资格考试

(1)注册

1.报名时间:宣传册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底15。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邮件报名、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可任选其一。

3.注册要求

(1)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以Word或WPS文件格式)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邮寄或来校提交的方式提交至我校(院)组织人事处。

如果通过邮件报名,必须将所有申请材料打包成1压缩文件,命名为“申请职位+姓名+最高学历+专业+毕业学校”。

(2)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和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下同)。

承担过项目的请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原件审核时提供)(需提供项目立项及完成证明)、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页)、获奖证书等材料。

(3)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注明现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及职称。

(4)申请人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工作协议的,应在“备注”栏注明。

(二)资格审查

学校(学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持资格复审材料(附件3)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

不及物动词评价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心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试用)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校(院)人事处通知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

心理测试

采取现场或网上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

测试结果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

(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采用试讲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必备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分值为100,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综合面试(分数100)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能力。分数100分,综合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

(4)总分的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评估总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检查

(1)身体检查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职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 1。其中,同意聘用的评委不足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总分相同时,依次优先考虑评委人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最高的一名。

如果还是一样,就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专业答辩),考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140号)的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

除按有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我校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以体检结论为准。

(2)调查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是否需要回避等。检验结束后,应当如实作出检验结论。

调查名单确定后,及时通知被调查者本人。

检查组坚持“谁进谁审”的原则。考察组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考察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核实拟考察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与考察资格有关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走访、官网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

其中,学历学位和信用状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dgdc.edu.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核实。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组应当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经核实考生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经体检、考察确认后主动放弃资格的,可按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的平均面试成绩。

经查,空缺职位因各种原因不予递补。

八。宣传

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由学校(院)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人事部门,请考生及时关注。

体检、考察合格者为考生。

人选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九。就业和待遇

(1)就业

经公示无异议或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院)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其中,应届毕业生应及时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最迟须在65438+2023年2月31日前取得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派遣证明)。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聘任制实施办法》(渝人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搞好聘用工作。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正式录用;对试用期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被发现隐瞒岗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未达到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员工,不得报考或调入其他机构。

员工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优惠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者也可在我校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1.医生

(1)提供30万元安家费和科研开办费;

(2)入学后8年内提供1过渡宿舍;

(3)资助材料及其他费用6000元。

2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待遇执行。

3.给予国外申请者一定的交通费用补贴,并在申请期间提供免费的学校住宿。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学校住宿的,可以报销一定的住宿费用。

X.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我校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5号)和《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 438+09]1号)。认真执行《关于印发公开招聘六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于人社发[2016]28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者的备案材料或者信息有弄虚作假嫌疑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查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而影响审核结果,或者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不合格结论,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行)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不良和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限制在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XI。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市委党校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400041;

联系电话:023-68590624、18523316377(董老师)、186968127(吴老师);

邮箱:cqdxszk @ 163.com。

(2)本简章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现场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请联系以上电话咨询。

附:1。重庆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表。

2 * * *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2022)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表。docx

2.附件2: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3.附件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5.附录5:研究生教育专业目录(20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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