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管什么?自然资源局的管理范围是什么?

1.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和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以及所有土地和空间用途的所有者有责任。

2.监督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建立空间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的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责任,进行统一的权属调查和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3.为了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土地和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全部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管理。规划提出,要组织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划职责,编制主体功能区。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权属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权属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和其他资源调查和权属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保留国家海洋局的牌子。